值得买:《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03-10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二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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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于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
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
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必要时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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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进行记录,出席会
议的委员、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归档保存。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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