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视频通讯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 通 知 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在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为配合北京市及丰台区政府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 股东大会的会议方式调整为现场会议、视频通讯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 11 号楼 39 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国栋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461,401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749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495,0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78%。 2、现场及视频通讯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及视频通讯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56,966,3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1916%。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与本次会议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5,0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78%。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采用现场结合 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视频通讯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 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7,350,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4,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28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1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7,350,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4,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28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1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7,350,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4,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28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1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7,350,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4,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28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1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461,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0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7,350,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4,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28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1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160,29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0%;反对 190,3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3%;弃权 11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3,9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760%;反对 190,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527%;弃权 110,7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371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隋国栋先生系广东艾瑞克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天津云趣新媒体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同时隋国栋先生为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 伙人、实际控制人。隋国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4,542,768 股,北京国 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5,978,326 股,上述关 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 40,521,094 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 16,940,307 股,关联 股东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 避,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16,940,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0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094,6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7%;反对 366,75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2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162%;反对 366,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隋国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4,542,768 股,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5,978,326 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量共为 40,521,094 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 16,940,307 股,关联 股东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 避,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16,940,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0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刘峰先生、刘超先生及邱玉栋先生。刘峰先生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量为 9,941,956 股,刘超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6,354,961 股,邱玉 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70,245 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共为 16,367,162 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 41,094,239 股,关联 股东刘峰先生、刘超先生、邱玉栋先生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避,其所代表的股份 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41,094,23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0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461,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0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丰志华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7,846 股,上述关联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 7,846 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 57,453,555 股,关联 股东丰志华先生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避,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同意 57,453,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0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461,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0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 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461,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0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刘占辉律师及胡天任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 见证,并出具了《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