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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值得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1-16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值得买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宁                               联系电话:13728786204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浩                               联系电话:1380124142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刘宁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及
记录;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
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及控股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
况;取得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取得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核查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是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
                                                              是
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是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不适用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
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
员构成及相关人员简历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是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是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是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是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是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三会”资料、信息披露档
案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查询深交所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是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获取公司出具的规
范运作情况说明;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文件;查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是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不适用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不适用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与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是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是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是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财务报告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同行业业绩情况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详见“二、
                                                                      现场检查发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现的问题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说明”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股东名册等资料,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公司相关制度文件;了解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和重大合同执行情况,并随
机抽取相关业务的合同文件及资金往来凭证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是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不适用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2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89.38%,盈利能力短期承压。一方面,在疫情及消费疲软的影

响下,消费者需求意愿趋于谨慎,公司向电商平台、品牌商导流形成的 GMV 略有下滑,广

告商广告发布需求下降,新业务对收入贡献有限,导致营业收入整体下滑;另一方面,公司

信息推广成本和互联网效果营销成本增加,综合影响导致盈利能力呈现一定幅度的下滑。因

此,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注意值得买 2022 年度业绩较 2021 年度存在下滑的风险。后续,

保荐机构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及业绩变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宁                      罗   浩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