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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林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0-07-14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0]00635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1-5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0] 006351 号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林科技)编制的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国林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林科技《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国林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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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0] 006351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林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林科
技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国林科技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国林科技证券发行
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人环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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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111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335.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26.0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347,367,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38,869,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8,498,000.00 元。
    截止 2019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37150198641000000944       25,921,000.00     7,834,981.16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37150198641000000945      112,577,000.00    19,823,024.63   活期存款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810200101421022493        112,652,622.64    12,706,193.46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522010100101123371         70,000,000.00      766,950.11    活期存款
            合   计                                       321,150,622.64    41,131,149.36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2,912,430.14 元
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2,914,521.06 元,合计 15,826,951.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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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0210 号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
经济效益,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共计 2,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 15,941,902.20
元。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150,000,000.00 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收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192,158,231.71 元,其中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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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 户 结 存 41,131,149.36 元 、 尚 未 赎 回 的 用 于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150,000,000.00 元、理财产品账户利息收入余额 1,027,082.35 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用上述结余款项继续用于支付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款。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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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8,498,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2,823,652.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2,823,652.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9 年度:                                         59,526,996.90
                                                                                               2020 年 1-3 月:                                    43,296,656.0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止日项目完工程
                                                 金额           金额           额         金额           金额                                         度)
                                                                                                                                   金额的差额
   基 于 臭 氧- 活性炭技 基 于 臭 氧- 活性炭技
 1 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 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3,039,298.06                              -
   改造项目              改造项目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
 2                                             112,577,000.00 112,577,000.00           112,577,000.00 112,577,000.00   2,037,579.01            2021 年 03 月 31 日
   改造项目              改造项目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5,921,000.00 25,921,000.00               25,921,000.00 25,921,000.00 18,158,457.04              2020 年 10 月 31 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69,588,318.86                               -

                       合计                  308,498,000.00 308,498,000.00             308,498,000.00 308,498,000.00 102,823,652.97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3 月         效益         效益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
 1                                       项目建设中      [注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水提标改造项目
 2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中      [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建设中      [注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臭氧系统设备在生活饮用水领域的应用,增强公司
臭氧系统设计与应用系统集成在生活饮用水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推动公司臭氧技术和大型臭氧系统设备的产品升级,扩大公司市场规模,增强产品
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地位。
[注 2]: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新增年销售收入为 29,489.0 万元,达产年利润总额为
11,065.8 万元,净利润为 8,299.3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 59.9%;项目全部投资的税前、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 34.4%、27.8%,税前、税后财务净现
值分别为 23,675.0 万元、15,719.6 万元,税前、税后投资回收期分别为 6.0 年、6.5 年。项目本身的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较好,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注 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将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增加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
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专项报告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