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28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54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香鹏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4,674,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0.58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4,526,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
股份148,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8,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7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8,1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
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律师、张明波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4,53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3%;反对
1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61%;反对
14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3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芳晋、张明波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与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