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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3-0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国林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0,05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111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50,000 股,并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3,40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 利 润分 配 及 资本 公 积转 增 股 本预 案 的 议案 》, 同意 公 司以 总 股 本
53,4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实施完毕上述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53,400,000 股增加至
85,44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85,4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为 33,45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1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1,98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杨绍艳女士。杨绍艳女士曾担任公司监事,
并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因杨绍艳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郭娜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杨绍艳女士离职自 2020 年 3 月 5 日生效。
根据杨绍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所作的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杨绍艳女士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
售股将自其离职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二)具体承诺

    杨绍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 6 个月,且该等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杨绍艳女士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无后
    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杨绍艳女士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
    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杨绍艳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5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62%,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实际上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市流通数量               备注
             份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股)

                                                               杨绍艳女士担任职 工代
                                                          表监事原定任期至 2020 年 10
                                                          月 8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
                                                          原定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至
 杨绍艳            48,000         48,000           12,000
                                                          2021 年 4 月 8 日)仍须遵守
                                                          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股
                                                          份总数的 25%,自 2021 年 4
                                                          月 9 日,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均
                                                          可上市流通。

           四、本次部分首发限售股解禁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458,600           39.16%          36,000          48,000    33,446,600     39.1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29,417,600           34.43%                -         48,000    29,369,600     34.37%

  董监高锁定股         4,041,000         4.73%          36,000                -    4,077,000      4.7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981,400           60.84%          12,000                -   51,993,400     60.85%

  三、股份总数       85,440,000        100.00%                -               -   85,440,000    100.00%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磊                     郑岩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