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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2021年4月15日,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该预案。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
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范运作,并对
各重大方面进行了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推动了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
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
力。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将
对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事项。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樊培银、魏林生、张世兴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