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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2021-07-14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2021年7月13日,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谨慎原则及
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
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世兴、樊培银、魏林生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