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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林科技: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8-13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丁香鹏                张磊                 王承宝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丁香财               徐洪魁                丁香军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世兴               樊培银                魏林生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段玮                  李旸                  李宜蓉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胡文佳               肖盛隆               孟阳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学清               时启庆               刘本国



    __________________
          刘彦璐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行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国林科技   指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华福证券

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德和衡律师         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股票                            股票的行为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定价基准日                    指
                                   月3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本报告书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概况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三、本次发行概要 ............................................................................................................................ 10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5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9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2

第三节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4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 24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 24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7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8
   验资机构声明 .................................................................................................................................... 30

第六节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 30
   二、查阅地点 .................................................................................................................................... 31
   三、查阅时间 .................................................................................................................................... 31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QING DAO GUO LIN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丁香鹏

    注册资本:8,544.00 万元

    国林有限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13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1 日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林科技

    股票代码:300786

    上市时间:2019 年 7 月 23 日

    联系电话:0532-84992168

    传真:0532-84992168

    互联网址:http://www.china-guolin.com

    电子信箱:qdguolin@china-guolin.com

    经营范围:生产:消毒器械(臭氧发生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臭氧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工业管道 GC2 安装;
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的制造、销售;D1、D2 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工业
气体分离与净化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机电一体化电子产品开发、
生产;电子功能陶瓷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晶体乙醛酸一水合物的生产、
销售;环保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金属材料
(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环保设备(公司住所仅
限办公)。(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
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
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上述
决议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
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青
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
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1 年 3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3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
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07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止,华福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
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359,999,983.36 元。

    验资完成后,2021 年 8 月 10 日,华福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
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大华会计师 2021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08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91,044 股,每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1.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99,983.36 元,扣除主
承销商发行费用 8,490,565.64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出资款 351,509,417.72 元,
扣除其他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共计 770,557.5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738,860.1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6,791,044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人民币 333,947,816.14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6,791,044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7,088,000 股,且发行
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
于 19.06 元/股。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
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
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44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59,999,983.36 元,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
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9,261,123.22 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50,738,860.14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
求以及向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
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向深交所报送《青岛国
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青岛国林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91
名特定投资者。2021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上述特定
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自 2021 年 7 月 30 日向深交所报送《青岛国林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后
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 时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
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瞿小波、刘侠和丁志刚共计 4 名新增投资者
的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
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
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
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
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
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8 月 5 日 9:00-12:00,在《认
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25 份《申购报价单》。
截至 2021 年 8 月 5 日 12:00 前,除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23 家投资者均按
照《认购邀请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
者均按《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名称/姓名                                          是否有效
                                       (元/股)        (万元)
                                              19.80            3,000     是

  1       青岛格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2,000     是

                                              20.30            1,000     是
          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
  2       增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21.44           21,000     是
          合伙)
                                              19.80            3,000     是
          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
  3                                           21.80            3,000     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80            3,000     是
          含德开元四号私募股权投资
  4                                           21.30            1,000     是
          基金

          青岛金水领航产业发展基金            19.54            6,000     是
  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            6,000     是
                                21.01   6,000   是

                                19.22   1,600   是

6    刘侠                       19.87   1,400   是

                                20.37   1,200   是

7    林金涛                     19.09   1,000   是
     山东赋恒民间资本管理有限
8                               20.75   1,000   是
     公司
                                19.32   1,500   是

9    谢恺                       19.97   1,350   是

                                20.37   1,200   是

                                19.60   4,000   是

10   王海燕                     20.50   4,000   是

                                22.00   4,000   是

                                19.20   1,400   是

11   瞿小波                     19.60   1,300   是

                                20.10   1,100   是

                                19.81   1,300   是
12   董卫国
                                20.23   1,000   是

                                19.50   2,500   是

13   刘强                       21.50   2,500   是

                                22.50   2,500   是

                                19.10   1,000   是

14   丁志刚                     19.20   1,000   是

                                19.30   1,000   是

15   何慧清                     20.06   1,000   是

                                19.70   2,000   是

16   苏振海                     20.50   1,980   是

                                22.10   1,800   是

                                19.63   3,600   是
17   徐国新
                                21.58   3,500   是
                                                22.88                2,000   是

                                                19.15                2,000   是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
  18      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9 号私            19.55                1,500   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20.02                1,000   是

                                                19.15                1,000   是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      -宁聚量化稳赢 3 期私募证券            19.55                1,000   是
          投资基金
                                                20.02                1,000   是

                                                19.15                1,000   是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宁聚量化稳赢 6 期私募证券            19.55                1,000   是
          投资基金
                                                20.02                1,000   是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基              19.18                1,100   是
  21      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1,000   是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
  22                                            20.18                1,000   是
          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19.88                5,800   是

  23      张建飞                                21.68                5,300   是

                                                22.28                3,600   是

  2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59                1,000   是

                                                19.18                2,710   是
  2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6                1,610   是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
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21.44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6,791,044 股,募集资金总额 359,999,983.36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21〕673 号文核准的股数上限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
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36,000 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
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苏振海                              839,552     17,999,994.88   6

 2      王海燕                             1,865,671    39,999,986.24   6
        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
 3                                         1,399,253    29,999,984.32   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张建飞                             2,472,014    52,999,980.16   6

 5      徐国新                             1,632,462    34,999,985.28   6

 6      刘强                               1,166,044    24,999,983.36   6
        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
 7      定增专项基金合伙企业               7,416,048   159,000,069.12   6
        (有限合伙)
                合计                      16,791,044   359,999,983.36   -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苏振海

      姓名        苏振海

 身份证号         370205********4010

      住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增城路 7 号**号楼**户

持股数(股)      839,552

     锁定期       6 个月

     2、王海燕

      姓名        王海燕

 身份证号         370203********4115

      住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周村路**号**户甲

持股数(股)      1,865,671

     锁定期       6 个月

     3、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87-1 号崂山智慧产业园 8 号楼 1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06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94B0GM92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编号          SQX771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P1060980
      号
 持股数(股)        1,399,253

    锁定期           6 个月

    4、张建飞

    姓名          张建飞

  身份证号        330224********1447

    住址          浙江省奉化市江口街道蒋葭浦村东漕头***号

持股数(股)      2,472,014

   锁定期         6 个月

    5、徐国新

    姓名          徐国新

  身份证号        330106********2712

    住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大诸桥村***之***号

持股数(股)      1,632,462

   锁定期         6 个月

    6、刘强

    姓名          刘强

  身份证号        370202********2214
    住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新泰路 3 号**号楼**户

持股数(股)      1,166,044

   锁定期         6 个月

    7、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 34 号 6 号楼 101-018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01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3MA3UYB2LX7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编号         SNW174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P1070709
      号
  持股数(股)       7,416,048

    锁定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
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1、自然人苏振海、王海燕、张建飞、徐国新和刘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2、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青岛汇铸新未来战
兴产业定增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
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苏振海               普通投资者 C4-相对积极型           是

  2       王海燕               普通投资者 C4-相对积极型           是
          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
  3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专业投资者Ⅰ                  是
          限合伙)
  4       张建飞                 普通投资者 C5-积极型             是

  5       徐国新                 普通投资者 C5-积极型             是

  6       刘强                 普通投资者 C4-相对积极型           是
          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
  7       产业定增专项基金合        专业投资者Ⅰ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上述 7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综上所述,
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
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办券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保荐代表人        黄磊、郑岩

项目协办人        刘兵兵

项目组成员        刘庆文、刘伟、朱希斌、王先达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电话              0531-80986034

传真              0531-8235667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克江

经办律师          郭芳晋、张明波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2 层

电话              010-85407666

传真              010-85407608

(三)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杨雄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立、袁人环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              0531-69954736

传真              0531-69954736

(四)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杨雄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立、袁人环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             0531-69954736

传真             0531-69954736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号                                                     (股)                   (%)
                                                                     股份(股)
 1 丁香鹏                            境内自然人        29,369,600 29,369,600       34.37

 2 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880,000            -      3.37

 3 朱若英                            境内自然人         1,963,100            -      2.30

 4 王承宝                            境内自然人         1,806,500 1,354,875         2.11

 5 张磊                              境内自然人         1,726,500 1,294,875         2.02

 6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600,000            -      1.87

 7 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497,600            -      1.75
       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8                                  境内一般法人        1,274,000            -      1.49
       公司
       贵州贵安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9                                  境内一般法人        1,085,600                   1.27
       伙)
10 王海燕                            境内自然人           943,680                   1.10

                 合计                              -   44,146,580 32,019,350       51.6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股)                   例(%)
                                                                      股份(股)
 1      丁香鹏                        境内自然人        29,369,600    29,369,600    28.73

        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 基金、理财产品
 2                                                       7,416,048     7,416,048     7.25
        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
 3     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880,000            -    2.82

 4     王海燕                       境内自然人        2,809,351    1,865,671    2.75

 5     张建飞                       境内自然人        2,472,014    2,472,014    2.42

 6     朱若英                       境内自然人        1,963,100            -    1.92

 7     王承宝                       境内自然人        1,806,500    1,354,875    1.77

 8     张磊                         境内自然人        1,726,500    1,294,875    1.69

 9     徐国新                       境内自然人        1,632,462    1,632,462    1.60

 10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600,000            -    1.57

                合计                             -   53,675,575   45,405,545   52.5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6,791,044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丁香鹏先生仍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
资金实力、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结构更趋合理,也为公
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主要是进一步延伸公司的产业链,实
现向臭氧系统设备应用领域的产业延伸,深化公司产品应用细分领域,促进公司
综合实力和业绩的提升,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
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其
他的关联交易。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国林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3 号)
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
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
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国林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的授权和批准,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本次发行所制
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协议》等文件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
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发行结
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刘兵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黄磊                 郑岩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黄金琳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
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刘克江

    经办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郭芳晋               张明波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大华特字[2021]004478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大华审字
[2019]000183 号、大华审字[2020]001152 号、大华审字[2021]003281 号审计报告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
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
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立               袁人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1]004479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所引用验资报告与本所出具的验
资报告(报告号分别为:大华验字[2021]000407 号、大华验字[2021]000408 号)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
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
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立                  袁人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2、华福证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
报告;

   3、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 168 号)查阅。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