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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林科技:国林科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3-1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做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林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国林科技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国
     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26.0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7,36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98,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
     17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青
     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万股后实收股
     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30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发改委备案文号
号                                              金投入额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
1                                 10,000.00     10,000.00           --
          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2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11,257.70      11,257.70   2019-370285-35-03-000002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592.10          2,592.10        2019-370203-73-03-000001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
        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
                      开户行                      账号                       项目名称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1                                   37150198641000000944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岛四方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2                                   37150198641000000945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岛四方支行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
    3                                    810200101421022493
                      行                                                  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
    4                                    522010100101123371                补充流动资金
                      行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根
        据投资计划,总投资11,257.70万元,全部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实施。

            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结构及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本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年2月28日,并同意对此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3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及项目实
         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项目的相关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二)结项募集资金项目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0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    截至 2022 年 3
                                                                                           结余金额
   开户行                账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      月 10 日已投入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                                4,482.45(含利
份有限公司青岛    37150198641000000945                      11,257.70         7,221.76
                                           级改造项目                                          息收入)
  四方支行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
         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
         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
         财收益,且由于项目延期因素,存放时间拉长也在客观上产生了较多利息收入和
         理财收益。

                 四、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已实施完毕,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账户余额
         4,482.4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
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质保金等尾款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在结余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并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部决
策程序情况

    本次国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
毕,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福证券认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
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

    本保荐机构对国林科技“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磊                    郑岩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