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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2022-04-06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41
       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青 岛 国 林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 年 报 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或“公
司”)转来的《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
我们已对年报问询函所提及的国林科技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
汇报如下:

    问题一、【问询函 1】
    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49,558.90 万元,同比增长
23.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02.89 万元,同比下
降 4.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911.36 万元,同比下降
127.39%。年度报告显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主要系报告期业
务量增加,原材料采购增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海外地区营业
收入 5,322.93 万元,同比增加 449.95%。请说明:
    (1)结合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及现金收支具体项目,量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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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
    (2)详细披露海外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与
供应商、主要产品及其成本构成、毛利率、销售区域、物流情况、资
金流向、收入确认时点及合规性、上下游履约能力及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及现金收支具体项目,量化分析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

    1、公司的经营模式和销售政策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签订合同后安排采购生产,臭氧设备的生产
需要一定周期。一般情况下,公司中小型臭氧设备自接单到生产至提交产品周期
为 30 天左右,一般大型臭氧设备生产周期为 60 天左右,应用于饮用水处理和烟
气脱硝领域的大型设备因为工程建设周期长、标准要求严格,周期甚至达到
90-120 天。

    根据合同约定销售商品需要指导安装并调试运行验收,在货物送达客户,指
导安装完成并调试运行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公司大型设备发货至现场后,安装
周期为大约为 1-3 个月。若材料设备发往施工现场后,工况尚不具备安装条件,
设备的安装周期延长。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央企、国企、市政单位、上市公司和大型民营企业,公司
一般结合客户招标要求或客户信用政策及市场供需状况确定信用期限。公司与客
户协商确定信用期间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一般而言公司对客户的项目收款主要
分为三个部分:a、预收货款,约为合同总金额的 10%-30%;b、进度款,根据
项目进度收取,约收款至合同总金额的 90%;c、尾款,质保期满收取,约占合
同总金额的 10%,质保期一般为 1-2 年,极少数为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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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
合理性

     公司 2020 年、2021 年净利润分别为 8,002.94 万元、7,599.61 万元,同比下
降 5.04%;,2020 年、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6,978.16 万元、
-1,911.36 万元,同比下降 127.39%。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
差异较大主要系存货的增减变动及经营性应收应付款增减变动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差额           变动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1.36      6,978.16     -8,889.52        -127.39
净利润                                    7,599.61       8,002.94       -403.33         -5.04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的差额            9,510.97       1,024.77      8,486.19         828.1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6,845.33      -4,256.93     -2,588.40         60.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6,546.67       4,839.97    -11,386.64        -235.26
存货的减少                                1,209.21      -4,082.81      5,292.02        -129.62
资产减值准备                              1,186.23       1,662.17       -475.94         -28.63
固定资产折旧                              1,303.28       1,166.99       136.29          11.68
无形资产摊销                                123.40         79.14         44.27          55.9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1.63          9.13         32.50          356.12
财务费用                                    259.04         39.71        219.33          552.3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4.63        -280.19       185.56          -66.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7.45         -4.91           -2.54       51.72
的损失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39.31        -204.99        65.68          -32.04

     (1)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情况

     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额金额分别为 4,256.93 万元、
6,845.33 万,主要系应收账款的增加所致。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1.12 和 0.96,2021 年度销售回款放缓,
受销售规模的增加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21 年仍增加 2,769.65
万元。销售回款放缓的原因主要为受新冠疫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部分客户
资金周转较为紧张,导致订单未能完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期限回款。

     (2)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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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4,839.97 万元,2021 年度经营性应
付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6,546.67 万元,主要系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应付账款和与销售
活动相关的预收货款的变动所致。
    2020 年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应付账款增加 997.52 万元,主要原因系为下年生
产备料所致;2021 年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应付账款减少 2,614.21 万元,主要原因
系部分大型合同履行完毕,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系预收设备销售款,根据定制设备行业特点,公司一般在签订销售
合同后会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金。2020 年预收货款金额增加 1,137.27 万元,主
要原因系 2020 年公司在执行合同增加,导致预收货款增加;2021 年预收货款金
额减少 3,055.53 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大型合同履行完毕,确认相关收入,以及
公司部分合同暂缓执行收取预付金减少所致。

    (3)存货的变动情况

    2020 年度存货增加 4,082.81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公司在执行合同增加,
为生产备料所采购的原材料增加所致;2021 年度存货减少 1,209.21 万元,主要
原因系部分大型合同履行完毕,结转相应的制造成本,原材料减少所致。
    综上,由于销售回款放缓,导致 2021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
加额相对购买商品提供劳务的增加额明显偏低,及经营活动中其他项目的共同影
响,最终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度下降 8,889.52 万元。

    3、会计师的核查和结论
    执行的核查程序:
    我们获取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现金流量变动明细,分别检查分析了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及其他大额现金
流量变动项目的内容、发生额,与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是否合理,并结合经营模
式和销售政策分析是否与实际业务的发生相符。
    对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附表进行了检查分析,以净利润
为起点,分析至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调整过程。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额现金流量变动项目的内容、发生额与实际业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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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与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合理。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
利润变动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

    (二)详细披露海外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与
供应商、主要产品及其成本构成、毛利率、销售区域、物流情况、资
金流向、收入确认时点及合规性、上下游履约能力及风险。

    公司海外业务产品主要为制氧机、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臭氧系统配套
配件产品和乙醛酸产品。报告期内,海外销售收入 5,334.05 万元,销售成本为
3,559.51 万元,毛利率 33.27%;销售区域主要在老挝、印度、巴西、挪威、印尼、
南非等国家。
    公司海外业务以美元结算,主要的结算方式为公司与客户直接结算,即客户
通过电汇方式将美元直接划付公司美元账户,公司结汇;此外,公司少量海外业
务通过阿里巴巴平台销售的海外客户,货款结算时客户将外币汇入“阿里巴巴一
达通”结算平台,平台结汇提现后,将货款直接划付至公司人民币账户。
    海外业务销售产品的收入确认方式:公司在取得海关出具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后,确认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与海外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均采用 FOB 贸易方
式,少量客户采用 EXW 和 CIF 贸易方式,产品到达客户指定的装运港,并交付给
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所有权转移至客户,客户承担产品损失或毁损风险,适用于
国际贸易术语通用解释。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采用 FOB 和 CIF
两种贸易术语成交时,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风险即告转移。当货物在装
运港越过船舷后,其毁损、灭失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同时卖方也不再承担标的
货物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因为销售价格属于已经在出口合同中约定的固定价
格);采用 EXW 贸易术语成交时,货物在离开卖方工厂后,风险即告转移;此时
卖方把与标的货物相关的风险报酬或控制权转移给了买方,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判断收入确认时点的基
本原则是:客户取得了商品的控制权。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
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已经能够主导货物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因此在 FOB 和 CIF 贸易条款下,在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其控制权已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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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给了客户,此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在取得海关出具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下游履约能力及风险情况:公司的臭氧技术水平居国内前列,具备了和国际
上先进的臭氧系统供应商竞争的实力,从 2006 年公司开始拓展海外市场,主要
通过网络、展会、杂志、电子商务平台及国外直接拜访等多种方式推广公司自有
品牌产品。为降低海外客户合同履约风险,针对金额较小的合同一般要求客户全
款支付后公司方可发货;针对大额海外客户,公司往往根据客户及项目情况,采
用现场考察的方式甄选客户,并采用提高发货前款项支付比例等更为严格的信用
政策规避风险。综上,海外业务的下游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形。
     2021 年度前五大海外客户销售收入 5,012.69 万元,占海外销售收入的 93.98%。
其主要产品及其成本构成、毛利率、销售区域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构成                     毛利
序                                                                               销售   出口贸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率
号                                 项目           金额       占比(%)           区域   易方式
                                                                         (%)
                                 设备成本         3,107.24     98.39
1    客户一         制氧机                                               30.35   老挝    EXW
                                 其他成本           50.94      1.61
                  臭氧发生器     设备成本          170.79      90.94
2    客户二                                                              45.46   印度    CIF
                  CF-G-2-15kg    其他成本           17.02      9.06
                  臭氧发生器     设备成本           20.23      71.87
3    客户三                                                              48.52   挪威    CIF
                  CF-G-2-800g    其他成本             7.92     28.13
                  臭氧发生器     设备成本           19.17      96.28
4    客户四                                                              55.02   南非    FOB
                  CF-G-2-1.5kg   其他成本             0.74     3.72
                                 材料成本           17.75      89.87
5    客户五         乙醛酸                                               43.53   巴西    FOB
                                 其他成本             2.00     10.13


      问题二、【问询函 2】
      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 35.43%,其中,市政
给水、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51.07%、46.07%,远高于综合毛利
率及其余业务的毛利率。请公司结合相应业务的业务模式、销售政策、
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等,说明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
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并提示相关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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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0.84%、
40.33%和 35.43%,近三年毛利率基本保持较高水平。其中 2021 年度综合毛利率
较 2020 年下降 4.90%,主要原因系:(1)公司制氧机业务收入比重提高,2021
年制氧机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增长 6,389.95 万元,增速达 1,962.73%,但制氧机业
务市场竞争激烈,毛利率为 27.76%,显著低于臭氧发生器业务;(2)受原材料
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下降。

    (一)结合相应业务的业务模式、销售政策、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结
构等,说明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1、公司业务模式、销售政策、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结构

    公司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是非标准定制产品,公司遵循以销定产为主导
的生产模式,产品报价以生产成本为基础,根据市场竞争及客户谈判情况综合确
定。公司产品以大型臭氧发生器为主,涵盖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产
品还包括臭氧系统配套、配件产品、制氧机系统和乙醛酸产品。公司产品采用直
销方式,客户主要为下游业主、取得下游业主订单的环保工程公司。直接客户或
最终客户中国有企业、市政公司及民营上市公司占比较高。

    2、市政给水行业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市政给水行业受客户对供应商资质筛选标准严格,对设备技术标准要求高等
因素影响导致其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19 年至 2021 年市政给水行业的毛利
率分别为 49.37%、52.75%和 51.07%。毛利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且均高于当年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市政给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生活饮用水领域,相较于其他行业客户,市政
给水行业客户对臭氧系统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先进性,臭氧的产量、浓度、电耗
等技术指标和综合服务要求更高,市政给水行业客户在供应商筛选过程中更为关
注其资信情况和行业经验。基于公司臭氧设备性能指标可实现国外同类设备相同
处理效果,且成本优势明显,服务及时高效,公司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高,替代
效应明显,议价空间较大,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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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颁布实施,市政给水行业目前处于有利的产
业环境,受国家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公司掌握了该行业臭氧系统设备的全部核心
技术,具有很强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在国内臭氧行业中具有突出的行业地
位和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行业技术门槛较高,行业保持较高毛利率具备可持续
性。

       3、其他行业行业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行业收入主要为包装覆膜、空气净化、化工氧化、医疗
及医药废水处理、养殖水处理、泳池消毒、配件及其他等专用臭氧设备或臭氧发
生器系统设备的配套、配件产品,以及乙醛酸产品销售。上述其他行业收入主要
以中小型臭氧发生器、配套及配件产品为主。
    随着近年来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包装覆膜、空气净化、化工氧化、
医疗及医药废水处理、灌装饮料、养殖水处理、泳池消毒、净水处理、科研、压
仓水处理等众多下游行业,为公司产品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根据下
游行业变化趋势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满足客户对特殊参数、特殊型号及特殊
应用的要求,有力推动了业务收入的增长和利润水平的提高。
    由于客户对产品材质结构及部件配置的要求不同,公司产品存在配置和个性
化定制差异,产品差异化大,生产成本不同,导致产品价格弹性较大,毛利率水
平相对较高;另外不乏部分特殊行业,客户对专用臭氧设备的产量、浓度、精准
度等设备技术参数及运行稳定性要求较高,公司产品主要与国外竞争对手竞标,
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
    研发技术的持续进步,专业化的生产能力,使得公司能够根据市场变化不断
提升自身技术水平、降低制造成本的同时,不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凭借上述行
业产品较高的技术要求及定制化属性,将有利于保持产品的较高毛利水平,为公
司带来持续的盈利能力。

       4、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执行的核查程序:
    我们通过访谈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销售政策、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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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检查销售合同及收入确认的关键证据,对公司各业务板块毛利率差异情况
进行分析,对公司市政给水、其他业务的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进行核查分析。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市政给水、其他业务的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公司主
营业务主要服务于环保行业,处于有利的产业环境,受国家相关政策大力支持。
公司掌握了臭氧行业的核心技术,具有很强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在国内臭
氧行业中具有突出的行业地位和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保持较高毛利率具备可持
续性。公司通过不断地技术进步和拓展下游应用领域,未来具备广阔的成长空间
和持续增长性。

    (二)风险提示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综合毛利率为 35.43%,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
35.28%,其中市政给水行业毛利率为 51.07%,其他业务毛利率为 46.07%,市政
给水和其他业务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但公司产品为非标定制设备,使用寿命
为 10 年以上,受国家环保政策的执行力度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国家环保政策发
生不利变化,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公司产品售价受下游客户影响无法提高售价,
则相关产品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硅钢、铜材等金属材料。虽然公司所需原材
料供应稳定、生产周期较短,价格的短期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小,但是未来受市
场需求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营运资
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原材料价
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问题三、【问询函 3】
    3.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5,188.16 万元,较期
初增加 19.54%,其中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 4,428.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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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08.03 万元,较上期减少 46.9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 5,186.67 万元。请说明:
      (1)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主要交易对手方的资信和财务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余额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
      (2)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
发生时间、销售金额、约定收款时间、回款情况、长时间未完全回款
的原因,以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款措施,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主要交易对手方的资信和财务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余额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

     1、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
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
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账龄组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应其风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的应收账款组合
                       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客户款项组合       合并范围外的应收账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其中:账龄组合
                       风险组合分类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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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的账龄分布及坏账计提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账龄                          占比(%)                      占比(%)                      占比(%)
                  日余额                         日余额                         日余额
1 年以内             11,917.13       47.31           8,660.98       41.10          12,070.06       57.43
1-2 年               5,263.06       20.89           5,467.37       25.95           4,441.96       21.13
2-3 年               3,579.92       14.21           3,361.83       15.95           2,158.26       10.27
3-4 年               2,270.31        9.01           1,908.27        9.06           1,665.51        7.92
4-5 年               1,204.30        4.78           1,182.86        5.61             471.91        2.25
5 年以上                953.44        3.79             490.43        2.33             211.02        1.00
   小计              25,188.16      100.00          21,071.74      100.00          21,018.72      100.00
减:坏账准
                      5,309.67                       4,465.29                       3,125.48
备
   合计              19,878.49                      16,606.45                      17,893.24
 坏账比例              21.08%                         21.19%                         14.87%

          3、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上表所示:2020 年末、2021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4,465.29
  万元和 5,309.67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 21.19%和 21.08%。2021 年
  末与 2020 年末坏账计提比例 基本保持稳定。2021 年度当期计提坏账金额较 2020
  年计提减少,其主要原因如下:

          (1)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企业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以合同为单位确认
  单项履约义务,即以合同为单位确认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划分应收
  账款账龄,相同客户不同合同的应收、预收款项不再进行并户处理,导致 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原来同客户并户处理的统计口径变大,因此导致 2020 年当
  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2021 年与 2020 年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当期计提数的
  变动仅受账龄结构及预期损失率的影响。

          (2)账龄结构的影响

           如上表中的账龄结构,2021 年末与 2020 年末相比,账龄结构差异不大,
  因此导致当期坏账变动金额较小,计提数较小;2020 年末与 2019 年末相比,账
  龄结构差异较大,1 年以内账龄占比较小,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因此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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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当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较大。

       4、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分析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公司主营业务臭氧系统设备没有同行业上市公司,选取下列公司为可比公司
  的依据主要为下列公司都服务于环保领域,与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相同,同
  时,下列可比公司都有从事环保设备制造、销售的业务,与公司属于的环保专用
  设备行业类似。
       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碧水源                                       津膜科技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末            末          月/6 月末           末            末         月/6 月末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817,835.89    854,880.07     958,944.51        54,851.01     53,096.93     47,825.02
当期计提坏账准备       37,188.76     -1,301.00      13,149.14        15,678.82      2,043.14       -351.61
期末坏账准备金额      119,601.66    118,300.65     131,449.79        23,067.88     19,733.12     19,115.39
期末坏账准备占应
                         14.62%        13.84%         13.71%           42.06%        37.16%        39.97%
收账款比例
                                   中建环能                                      德创环保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末            末          月/6 月末           末            末         月/6 月末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108,718.20    104,991.46      95,293.35        47,329.34     42,410.34     44,560.00
当期计提坏账准备        2,578.41      1,663.08       -1,094.42          489.89      2,336.27        227.39
期末坏账准备金额       12,845.65     14,472.23      13,377.29         7,165.22      8,869.68      8,987.47
期末坏账准备占应
                         11.82%        13.78%         14.04%           15.14%        20.91%        20.17%
收账款比例
                                   国林科技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末            末          月/6 月末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21,018.72     21,071.74      23,402.16
当期计提坏账准备          667.53      1,713.00         423.37
期末坏账准备金额        3,125.48      4,465.29       4,888.03
期末坏账准备占应
                          14.87%      21.19%      20.89%
收账款比例
      注:可比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尚未披露,选取可比公司 2021 年半年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对比分析;

       可比公司中建环能、德创环保期末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比例 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增加,与国林期末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比例变动趋势一致。
       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国林科技期末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比例高于可比
  公司碧水源、德创环保及中建环能,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充分且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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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交易对手方的资信和财务状况
     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资信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与公司主要合作                   对手方资信情况       对手方财务情况
                      2013 年 8 月,南京工大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因神华煤化工项目从公司采购臭        经查询公司全国信用
                      氧发生设备用于污水处理,双方建立        信息系统、失信被执   注册资本【3,100.00】
南京工大环境科技
                      合作关系;随后南京工大环境科技有        行人网站,客户无异   万元,无其他公开财
有限公司
                      限公司又因宁夏中卫深度废水处理项        常经营或失信被执行   务信息
                      目、南京大厂石化项目等项目从公司        行为
                      采购臭氧发生设备。
                                                              经查询公司全国信用
                      2021 年 1 月,深圳永清中益环保设备
                                                              信息系统、失信被执   注册资本【1,000.00】
深圳永清中益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因中伟新材料西部基地
                                                              行人网站,客户无异   万元,无其他公开财
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从公司采购臭氧发生设备及制氧
                                                              常经营或失信被执行   务信息
                      系统设备,双方建立合作关系。
                                                              行为
                      2017 年 6 月, 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因 265m烧结机和 150 万吨/       经查询公司全国信用
                      年球团烟气脱硝治理改造工程项目从        信息系统、失信被执   注册资本【13,000.00】
北京皓天百能环保
                      公司处采购臭氧发生设备用于烟气处        行人网站,客户无异   万元,无其他公开财
工程有限公司
                      理,双方建立合作关系。随后又因韶钢       常经营或失信被执行   务信息
                      6#烧结机烟气脱硝项目与公司处采购        行为
                      臭氧发生设备。
                      2013 年 2 月,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因滨化集团污水处理项目从公司
                                                              经查询公司全国信用
                      处采购臭氧发生设备用于工业废水处
                                                              信息系统、失信被执   注册资本【10,000.00】
苏州科环环保科技      理,双方建立合作关系,随后苏州科
                                                              行人网站,客户无异   万元,无其他公开财
有限公司              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中国石化长岭
                                                              常经营或失信被执行   务信息
                      石化污水处理、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污
                                                              行为
                      水处理、恒逸石化、盘锦石化等项目
                      从公司处采购臭氧发生设备。
                      2014 年 1 月浙江百能科技有限公司因
                      杭州崇贤电厂烟气脱硝项目从公司处
                      采购臭氧发生设备用于烟气处理,双
                                                              经查询公司全国信用
                      方建立合作关系,随后浙江百能科技
                                                              信息系统、失信被执   注册资本【5,000.00】
浙江百能科技有限      有限公司因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人网站,客户无异   万元,无其他公开财
公司                  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项目、宁波中
                                                              常经营或失信被执行   务信息
                      金石化有限公司烟气脱硝项目、秦皇
                                                              行为
                      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烟气脱硝和
                      上虞热电股份锅炉烟气脱硝等项目从
                      公司处采购臭氧发生设备。

注:为收回货款,公司于 2020 年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对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偿还拖欠设备款,目前相关诉讼已经法院调解结案,双方就还款达成一致,目前公司已根据调解协议收
回货款 450.00 万元,剩余货款因尚在宽限期内客户尚未还款。

     (3)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期后回款比例
应收账款                                          25,188.16             3,861.0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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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5,188.16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回款金额
为 3,861.04 万元,期后回款率为 15.33%。

    综上所述,2020 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结构发生变化
导致 2020 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比例与上年末基本一致,2021 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
加而坏账准备计提减少具有合理性。

    (二)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
发生时间、销售金额、约定收款时间、回款情况、长时间未完全回款
的原因,以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款措施,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报告期内,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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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单位:万元
序              销售发生时        销售金     应收账款                                  期后回    期后回
     客户名称                                                 约定收款时间                                     长时间未回款原因           采取的催款措施
号                  间          额(含税)   期末余额                                  款时间    款金额
                                                                                                           客户系工程公司,资金周转
1    客户一     2017 年 11 月      600.00        320.67   调试运行款 100%              2022.01    109.00                              已诉讼调解
                                                                                                           困难。
                                                          预付款 5%,到货款 70%,
                                                                                                           客户系工程公司,资金周转
2    客户一     2018 年 5 月      1,160.00       290.00   调试运行款 20%,质保金                                                      已诉讼调解
                                                                                                           困难。
                                                          5%
                                                          预付款 30%,到货款 30%,                         客户系工程公司,因业主付
3    客户二     2017 年 7 月       580.00        232.00   调试运行款 30%,质保金                           款进度问题导致未及时与我   已诉讼判决
                                                          10%                                              公司结算。
                                                          预付款 25%,到货款 20%,
                                                                                                           客户系工程公司,资金周转
4    客户三     2016 年 10 月      579.00        194.60   调试运行款 50%,质保金                                                      已诉讼判决,执行中
                                                                                                           困难。
                                                          5%
                                                          预付款 20%,到货款 30%,
                                                                                                           客户系工程公司,因项目运   已跟客户达成共识分批
5    客户四     2018 年 10 月      674.36        177.32   调试运行款 40%,质保金
                                                                                                           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   支付
                                                          10%
                                                          预付款 30%,到货款 40%,
                                                                                                           客户系工程公司,因业主付   公司通过函件、电话及现
6    客户五     2015 年 10 月     1,610.00       155.00   调试运行款 20%,质保金
                                                                                                           款进度问题导致付款延期。   场沟通方式催收款项
                                                          10%
                                                          预付款 30%,到货款 20%,
                                                                                                           客户系工程公司,资金周转   已跟客户达成共识分批
7    客户六     2017 年 9 月       400.92        146.04   调试运行款 40%,质保金
                                                                                                           慢。                       支付
                                                          10%
                                                          预付款 15%,到货款 45%,
                                                                                                           客户系工程公司,因业主付   公司通过函件、电话及现
8    客户七     2018 年 12 月      440.00        146.00   调试运行款 30%,质保金
                                                                                                           款进度问题导致付款延期。   场沟通方式催收款项
                                                          10%
                                                          预付款 10%,到货款 70%,
                                                                                                           受项目整体进度影响导致客
9    客户八     2018 年 11 月     1,070.00       106.00   调试运行款 10%,质保金 2022.01          106.00                              已于 2022 年 1 季度收回
                                                                                                           户付款延期
                                                          10%
                                                          预付款 10%,到货款 50%,
                                                                                                           客户目前经营状况不善,资
10   客户九     2016 年 8 月       285.00         94.00   调试运行款 30%,质保金                                                      已诉讼,强制执行中。
                                                                                                           金周转困难。面临破产。
                                                          10%
                                                          预付款 30%,到货款 30%,
                                                                                                           受项目整体进度影响导致客
11   客户十     2018 年 10 月      231.00         91.00   调试运行款 30%,质保金 2022.03           91.00                              已于 2022 年 1 季度收回
                                                                                                           户付款延期
                                                          10%




                                                                            第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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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销售发生时        销售金     应收账款                                期后回   期后回
     客户名称                                                 约定收款时间                                  长时间未回款原因           采取的催款措施
号                  间          额(含税)   期末余额                                款时间   款金额
                                                          预付款 10%,到货款 40%,                      客户系工程公司,因业主水
                                                                                                                                   公司通过函件、电话及现
12   客户十一   2017 年 11 月      900.00         90.00   调试运行款 40%,质保金                        厂运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
                                                                                                                                   场沟通方式催收款项
                                                          10%                                           难,延期支付。
                                                          预付款 20%,到货款 30%,
                                                                                                        客户系工程公司,资金周转   公司通过函件、电话及现
13   客户十二   2018 年 9 月       178.00         89.00   调试运行款 40%,质保金
                                                                                                        困难。                     场沟通方式催收款项
                                                          10%
                                                          预付款 30%,到货款 40%,
                                                                                                        受项目整体进度影响导致客   公司通过函件、电话及现
14   客户十三   2018 年 12 月      880.00         88.00   调试运行款 20%,质保金
                                                                                                        户付款延期                 场沟通方式催收款项
                                                          10%
                                                          预付款 20%,到货款 30%,
                                                                                                        客户系工程公司,资金周转   已跟客户达成共识分批
15   客户六     2018 年 9 月       335.48         87.74   调试运行款 40%,质保金
                                                                                                        困难。                     支付。
                                                          10%
                                                          预付款 30%,到货款 30%,                      客户系工程公司,因业主付
                                                                                                                                   公司通过函件、电话及现
16   客户七     2018 年 6 月       830.00         83.00   调试运行款 30%,质保金                        款进度问题导致未及时与我
                                                                                                                                   场沟通方式催收款项
                                                          10%                                           公司结算。
                                                          预付款 30%,到货款 30%,                      客户系工程公司,因业主付
17   客户十四   2018 年 10 月      201.80         80.72   调试运行款 30%,质保金 2022.03        80.72   款进度问题导致未及时与我   已于 2022 年 1 季度收回
                                                          10%                                           公司结算。
                                                          预付款 20%,到货款 20%,
                                                                                                        受项目整体进度影响导致客
18   客户十五   2018 年 1 月       680.00         68.00   调试运行款 50%,质保金 2022.01        68.00                              已于 2022 年 1 季度收回
                                                                                                        户付款延期
                                                          10%
                                                          预付款 10%,到货款 50%,
                                                                                                        受项目整体进度影响导致客
19   客户十六   2018 年 11 月      220.00         68.00   调试运行款 35%,质保金 2022.02        68.00                              已于 2022 年 1 季度收回
                                                                                                        户付款延期
                                                          5%
                                                          预付款 20%,到货款 40%,
20   客户十七   2018 年 11 月      168.00         67.20   调试运行款 35%,质保金                        客户经营不善,已破产清算   已申报债权
                                                          5%
合
                                 12,023.56     2,674.28                                        522.72
计




                                                                          第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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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公司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就强调应收账款的管理,注重控制销售风险,严格落
实催收制度,将该项责任与相关负责人的业绩挂钩,以促进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
同时公司定期进行客户的信用评定,重点关注长账龄客户,灵活的调整应收账款
收款计划,对于信用等级变动较大的客户,及时调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或
者考虑单项计提坏账等。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指导下,通过严格的执行应收账款
管理制度及定期的客户信用评定,公司做出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具有合理
性。
    2021 年末,账龄三年以上前二十大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共计 2,674.28
万元,截至目前(2022 年 3 月 31 日)回款总额为 522.72 万元,期后回款率为
19.55%。2021 年期末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期后收回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如下:
①针对经催收后仍未付款的客户,公司已进行法律诉讼维护公司权益,客户尚未
回款;②由于部分客户的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因此实际结算周期延长,导致尚未
回款;③部分客户确实因经营困难,无法支付款项,尚未回款;④部分客户由于
项目现场的不确定因素以及上游客户的影响延迟付款;⑤个别客户还处于信用结
算期尚未回款。
    综上,公司建立了应收账款催收机制,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进行重点催收,
逾期的应收账款未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计提充分。

       (三)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执行的核查程序: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计算各期末坏账准备的实际计
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
性;
    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表,核查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和前五大欠款客户的回款情况;
抽取部分回款记录,与银行进账单、公司资金流水进行比对,核查公司财务系统
中登记的回款时间和金额的准确性;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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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应收
账款的坏账计提政策未发生变化,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减少具有合
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四、【问询函 4】
    4.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23,682.15 万元,其中库存
商品 10,874.24 万元,在产品 5,326.51 万元,原材料 7,144.06 万元,
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结合产品价格、减值测试情况、存货周转天
数、产品生产、运输和验收周期、存货库龄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谨慎。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产品价格

    公司产品报价以生产成本为基础,根据市场竞争及客户谈判情况综合确定。
客户对配套设备的规格要求、产品的应用领域、项目实施环境和市场竞争等因素
影响公司产品报价,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虽然不同因素导致产品价格不同,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毛利为负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因产品价格低于产品成本导致发生资产减值的情形。

    2、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期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
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需要继续发生的成本费用、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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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签订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售价作为预计售价;尚未签订合同的存货,
以报表日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并考虑报表日后市场价的变动为依据对预计售价进
行测算。
       对于需继续加工的存货成本,公司按照预计完工成为产成品所需的制造费用
和人工费用等,以制造费用和人工费用占整个生产成本的百分比为预计依据进行
测算;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历史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百分
比预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余额 23,682.15 万元,其中已签订合同部分的存货
金额为 13,245.76 万元,占比 55.93%;未签订合同的存货金额为 10,099.06 万
元,占比 42.64%。我们对全部的存货进行跌价测试,针对期末已签订合同部分
存货的减值测试过程,我们选取五个合同对应的存货进行详细测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存货类                                                 预计销售                                             可变现净值-
序号                  账面余额             合同价格                                    预计税金       可变现净值
           别                                                     费用                                                 账面余额

         半成品                 7.10
 1                                                131.29                   8.61             1.01           121.67          39.78
         产成品                74.79
         在产品                 0.13
 2                                                185.84                  12.19             1.43           172.22          51.46
         产成品               120.63
 3       产成品                37.08               94.69                   6.21             0.73            87.75          50.67
         半成品                 2.42
 4                                                 70.80                   4.64             0.55            65.61          34.39
         产成品                28.80
         半成品                 2.42
 5                                                203.54                  13.35             1.57           188.62          96.90
         产成品                91.48

       针对期末未签订合同的存货减值测试过程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继续加工           预计销售                                             可变现净     可变现净值-
存货类别      账面余额                                              预计税金             预计售价
                                  的成本             费用                                                   值         账面余额
原材料             7,144.06            613.21          718.48                  83.85      11,776.64       8,559.60       3,217.04
在产品             1,526.38                81.8        106.49                  12.53       2,441.44       1,727.20        714.24
库存商品           1,428.62                            113.98                  13.08       2,168.85       1,555.68        613.17
合计              10,099.06            -                   -               -                 -           11,842.48       4,544.45

       经测算,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不存在减值情形。

       3、存货周转天数、产品生产、运输和验收周期、存货库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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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 329、348 和 277,报告期内
存货周转天数为最近三年最低,与 2019 年、2020 年相比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减少,
存货周转效率提高,减值迹象不明显。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型臭氧设备,一般大型臭氧设备生产周期为 60 天左右,
应用于饮用水处理和烟气脱硝领域的大型臭氧设备因为工程建设周期长、标准要
求严格,生产周期达到 90-120 天。
       公司产品运输周期为 1-5 天。公司大型臭氧设备发货至现场后,安装验收周
期大约 1-3 个月。此外部分大型臭氧设备生产完毕后,因现场工况不具备安装条
件,导致安装验收周期延长。
                                                                                           单位:万元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存货类别                                                                                   合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5,927.64         82.97                   1,216.42         17.03            7,144.06
在产品              4,812.10         90.34                       514.41       9.66             5,326.51
产成品              9,241.18         84.98                   1,633.06         15.02           10,874.24
合计               19,980.92           -                     3,363.89           -             23,344.81

       2021 年末,1 年以内原材料占比为 82.97%,1 年以上占比分别为 17.03%;1
年以上原材料主要系部分特殊规格型号的不锈钢材,铜带,电气类等材料,日常
生产用量较少。因公司对上述材料批量采购,节约采购成本;或者部分材料供应
商有单次最低采购量要求,导致该类材料周转率较低,库龄较长。
       2021 年末,1 年以内在产品占比为 90.34%,1 年以上占比为 9.66%,1 年以
上占比较低,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2021 年末,1 年以内库存商品(含发出商品)占比为 84.98%,1 年以上占比
为 15.02%。1 年以上库存商品主要系公司展厅展览展示用样机,常用放电体库备
等库存。
       综上所述,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均能正常使用,系
生产经营所需物料,不存在积压、过期、滞销等情形。

       4、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臭氧系统设备没有同行业上市公司,选取下列公司为可比公司
的依据主要为下列公司都服务于环保领域,与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相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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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列可比公司都有从事环保设备制造、销售的业务,与公司属于的环保专用
设备行业类似。
     可比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对可比公司 2020 年报、2021 年半年报
存货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比情况如下: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公司名称                      存货跌价     计提存货跌                   存货跌价    计提存货跌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价准备项目                     准备      价准备项目
碧水源              35,578.92                                   30,513.35
德创环保            11,279.28        283.88                     18,583.16      307.15
中建环能            37,554.43        267.10                     28,986.21      120.05
津膜科技            17,417.54        125.33                     14,281.34      125.33
国林科技            31,011.82                                   24,891.36

     公司与可比公司均服务于环保领域,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相同,但是生产的
设备不一致。碧水源产品种类为:大型 MBR 项目、中型 MBR 项目及小型膜
生物反应器(CWT 成套设备);德创环保产品种类为:脱硫设备、脱硝催化剂、
除尘设备及烟气治理工程;中建环能产品种类为:磁盘分离净化废水成套设备、
超磁分离水体净化成套设备及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工程总包服务;津膜科技产品种
类为:中空纤维柱式膜及膜组件及中空纤维帘式膜及膜组件;国林科技的产品为
制氧设备及臭氧发生器,与公司存货规模相似的可比公司有碧水源和中建环能,
其中碧水源期末未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中建环能对存货计提 267.1 万元存
货跌价准备。因存货的种类和产品类型的不同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各公司的计提情
况不一致。

     5、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执行的核查程序:
     我们取得库存商品明细账,分析其对应订单情况;取得期末原材料、在产品
和库存商品明细账,复核库龄;对存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
测算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遵循以销定产为主导的生产模式,80%以上的库存
商品有对应订单,未对应订单的库存商品多数为特殊用途存货(如展览、展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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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备用存货。公司 80%以上存货库龄在 1 年以内,库龄较长存货主要为特殊用途
存货(如展览、展示用)或一次性批量采购并备货用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每月末均对存货进行盘点,公司存货账实相符,不存在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况。

    问题五、【问询函 5】
    5.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5 万
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投资进度为 78.83%。项目原
定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建成投产,后因新冠疫情和天气影响延期,预
计将于 2022 年上半年试车。请说明:
    (1)结合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计划进度的差异、期后
投产情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等,说明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不利变化、能否按预计进度实施,
并提示相关风险;
    (2)补充披露该募投项目前五大采购供应商基本信息,核实其
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亲属、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核心技术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历史合作渊源或其他形式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并结合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计划进度的差异、期后
投产情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等,说明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不利变化、能否按预计进度实施,
并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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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新
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
下简称“可研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            36,000.00                     36,000.00
                           合计                                   36,000.00                     36,000.00

       乙醛酸作为一种重要的医药中间体和有机合成中间体,在医药、香料、油漆、
造纸、精细化工等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在医药方面,乙醛酸可用于合成口服青霉
素、尿囊素、对羟基苯甘氨酸、对羟基苯乙酰胺等;在香料方面,乙醛酸可用于
合成香兰素、乙基香兰素、等;在农药方面,乙醛酸可用于生产草甘膦、草特伦、
等。另外,乙醛酸还可用于生产净水剂羟基磷羧酸、作为高分子交联剂、电镀添
加剂和高效元素肥料等。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成高品质晶体乙醛酸生产线。公司业务将从臭
氧系统设备供应向臭氧技术应用进行延伸,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与计划进度的差异

       (1)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与《可研报告》: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
目(一期)建设周期 18 个月,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
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项目于 2020 年 6 月启
动,预计到 2021 年 12 月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项目实施计划表
               时间                 2020 年                                   2021 年
序号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项目               6月
                                    度          度         度        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       编辑可研报告

 2       项目立项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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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程勘察与设计

 4     土建及配套工程

 5       设备谈判签约

 6       一期设备采购
       一期设备安装调
 7
             试
 8       一期人员培训

 9       一期设备验收
       一期系统试产验
 10
             收
 11        一期投产

      (2)项目实际进度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募投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随着项目实施
地气温回升,厂区综合楼和服务中心正在进行外墙粉刷,厂区道路施工将于近期
结束;设备已完成安装就位,目前处于送电调试阶段;目前,公司正在组织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二期合并项目验收材料;预计募投项目将于
2022 年上半年进行试生产。项目实施进度推迟的具体原因为:
      1)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延缓项目实施进度。2020 年 7 月新疆乌鲁木齐爆发新
冠疫情,受政府管控影响,募投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勘察与设计等出现延期。
此后,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募投项目的正常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等受停产
停工、交通管制等不利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正常施工以及设备采购比选活动较《可
研报告》计划进度差异;
      2)冬季施工条件受限延缓项目实施进度。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新疆,冬季
时间长,气温偏低,降雪天气偏多,部分工程施工对温度有一定要求,施工条件
受限,从保障工程质量角度出发,公司根据气候条件对施工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
      3)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二期同步施工以及工程合并验
收导致工作量增加,为保证项目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整体实
施效果的前提下,从成本节约角度出发,发行人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合理
调整。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募投项目尚未投产,公司正在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降低新冠疫情和气候因素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力争在 2022 年上半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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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试生产。
    3、在建工程减值情况

    通过对该募投项目在建工程的视频核查、查阅相关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等,
该募投项目预计将于 2022 年上半年试生产,工程仍在继续投入进行,不存在在
建工程减值的以下情形: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
程;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
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受不可抗力新冠疫情事件和气候等因素影响,2.5 万吨/
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实施进度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一定差异,但
募投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的建设与进度情况基本符合预期的
计划安排,募投项目进度与《募集说明书》、《可研报告》总体上一致,公司该募
投项目建工程预计将于 2022 年上半年试生产;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4、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该募投项目产品的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和相关技术储备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如下:

     (1)乙醛酸应用领域广泛

    乙醛酸是一种重要的医药中间体和有机合成中间体,在医药、香料、油漆、
造纸、精细化工等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在医药方面,乙醛酸可用于合成口服青霉
素、尿囊素(用做皮肤创伤的良好愈合剂、高档化妆品的添加剂以及植物生长调
节剂等)、对羟基苯甘氨酸、对羟基苯乙酸、扁桃酸、苯乙酮、α -噻吩乙醇酸、
对羟基苯乙酰胺(用作制造治疗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的有效物-阿替尔)等;在
香料方面,乙醛酸可用于合成香兰素、乙基香兰素、洋茉莉醛(胡椒醛)、对甲
氧基苯甲醛(茴香醛)等;在农药方面,乙醛酸可用于生产草甘膦、草特伦、稀
虫灵、喹硫磷、禾草克等。另外,乙醛酸还可用于生产净水剂羟基磷羧酸、作为
高分子交联剂、电镀添加剂和高效元素肥料(乙二胺二邻羟苯基大乙酸铁钠
EDDHA-FeNa)等。
    此外,乙醛酸的副产品甲酸经过工艺处理后可形成甲酸钾,在油田、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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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印染、溶雪剂等行业均有广泛应用,项目所在地新疆境内的克拉玛依油田、
塔里木油田、吐哈油田,有大量甲酸钾的需求,本项目投产后可以更好的满足当
地甲酸钾的供应,降低当地企业采购成本。

    (2)高品质乙醛酸需求较大,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乙醛酸作为一种化学品,行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下游市场的需求。由于技术工
艺落后,国内市场多为低端乙醛酸产品,行业发展较慢。由于高品质乙醛酸采购
成本偏高,导致其下游产品成本相应高企,影响了高品质乙醛酸及其下游产业链
的市场发展。高品质乙醛酸市场需求日益增长,供应缺口较大,国内尚没有规模
化的高品质乙醛酸工业生产企业,供需矛盾突出。该项目的建设将填补我国大规
模生产高品质晶体乙醛酸的空白,不仅可满足国内医药、食品、香料等行业对高
品质乙醛酸产品的需要,同时产品可以大批出口,带动我国乙醛酸行业及其下游
生物化工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3)深厚的技术研发沉淀和人才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支撑

    公司是国内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拥有先进的大型臭氧发生器制造技术及
VPSA 现场制氧技术,而“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晶体乙醛酸技术需要高标准的
臭氧发生器和氧气制备设备。公司拥有 20 余年的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和臭氧应用
技术实践经验,培养了成熟稳定的研发团队,形成了大量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研
发成果,并储备了多项臭氧技术应用及臭氧设备制造技术,为高品质晶体乙醛酸
产业化生产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公司充分利用已有的臭氧产业优势,经过近十
年的乙醛酸生产工艺研究与改良,通过产品定性、小试、中试,成为成功掌握“臭
氧氧化顺酐法”制取晶体乙醛酸全部核心技术的生产企业,完全具备实施高品质
晶体乙醛酸项目产业化的条件。
    5、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执行的核查程序:
    我们取得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并检查募投项目的相关合同;通过
对监理和造价单位进行函证以及对在建工程进行盘点,了解募投项目的完工进度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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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尽管受新冠疫情和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2.5 万吨/
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实施进度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一定差异,但
募投项目产品的应用前景、市场需求和相关技术等均未发生变化,在建募投项目
不存在减值的情形,募投项目的建设与进度情况基本符合预期的计划安排,募投
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该募投项目相关风险提示

    受不可抗力新冠疫情事件和气候等因素影响,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
项目(一期)实施进度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一定差异,我们提醒投资者注意以
下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原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投产,
受不可抗力“新冠”疫情和气候等因素影响,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
期)预计将于 2022 年上半年试生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预期投产时间出现一
定差异。如果募投项目未能按期验收,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延期投产;如果后续
疫情反复或国外疫情继续蔓延并出现相关产业传导,将对公司正常的采购、销售
和募投项目的投产运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运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经测算,本
次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新增年销售收入为 35,389.38 万元,年平均利润总
额为 13,877.97 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 11,796.3 万元。由于乙醛酸市场本身具有
不确定因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进度、产品和市场开拓能否顺利进行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量、产品的质量以及产能
利用率等受到影响,导致项目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若未来产业政策、
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亦或公司自身市场开拓措施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
都可能对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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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乙醛酸主要原材料为顺酐。虽然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
来自于新疆当地,供应稳定、价格的短期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小,但顺酐作为一
种化工原材料,具有化工行业的周期性特点,受国际、国内经济状况、国家产业
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产品价格具有明显的波动性。一旦未来受市场需
求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顺酐价格出现大幅上升,而公司也未根据市场预判进
行必要的原料准备,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不确定性,
使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乙醛酸产品面临原材料价
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补充披露该募投项目前五大采购供应商基本信息,核实其
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亲属、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核心技术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历史合作渊源或其他形式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并结合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1、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支出前五大供应商
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股权结构          注册时间     合作历史    支出金额    关联方关
                                                                                            系
 一      上市公司体外采购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                  2020 年首
 1                                                 1991-9-17                9,454.94       否
           建设有限公司          限公司 100%                     次合作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
         湖南科鑫电力设计                                       2020 年首
 2                          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     2003-4-25                3,401.23       否
             有限公司                                            次合作
                                   公司 100%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20.24%,上海同盛永盈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2020 年首
 3       有限公司(上市公                          1995-10-05               1,142.50       否
                            合伙)18.92%,江苏双                 次合作
               司)
                               良科技有限公司
                                     10.35%
         山东佩森环保科技   山东鑫弘集团有限公                  2020 年首
 4                                                 2017-07-06                978.00        否
             有限公司              司 100%                       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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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株式会社荏原制
        荏原冷热系统(中                                            2020 年首
  5                          作所 60%,荏原冷热系    1996-11-25                   543.00       否
          国)有限公司                                               次合作
                               统株式会社 40%
                     合计                                 -             -        15,519.67      -
 二     购置土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0 年首次
  1                                                                               1,129.50     否
        第八师石河子市                                                合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0 年首次
  2     第八师石河子财政                                                           471.51      否
                                                                      合作
        局
  3     契税                                                                       47.25
                     合计                                 -             -         1,648.26      -
 三     上市公司内部采购
  1     母公司(国林科技)                           1994-12-13     首次合作     5,319.07      是
        青岛国林流体科技
  2                             国林科技 90%         2020-04-22     首次合作      346.42       是
            有限公司
        青岛朗科电子科技
  3                             国林科技 100%        2010-05-17     首次合作      18.13        是
            有限公司
        青岛国林新能源科
  4                            国林科技 99.67%       2021-01-22     首次合作       7.76        是
            技有限公司
         合计                         -                   -             -        5,691.38       -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1 年 9 月 17 日,控股股东为中国
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主要业务为石油化工建筑施工;该募投项目为双方初次合作,主要
提供募投项目的主体的建设安装服务,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 9,454.94 万元。
      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25 日,控股股东为中国能源
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业务为电力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该募投项目为双
方初次合作,主要提供募投项目的输变站工程,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 3,401.23 万
元。
      双 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10-05,民营企业,上市公司
(600681),控股股东为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0.24%,实际控制人为
缪双大,主要业务为销售节能节水系统。该募投项目为双方初次合作,主要提供
冷却塔相关设备供应,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 1,142.50 万元。
      山东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6 日,民营企业,控股股东
为山东鑫弘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实际控制人为王晓军;主要业务
为特种设备设计销售安装。该募投项目为双方初次合作,主要提供储罐、反应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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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设备,募投项目涉及采购金额为 978.00 万元。
    荏原冷热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25 日,外资企业;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日本株式会社荏原制作所 60%,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制冷
系统。该募投项目为双方初次合作,主要提供离心式冷水机组设备,募投项目支
出金额为 543.00 万元。
    公司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实施地为新疆石河子市,为
顺利实施该募投项目,发行人向石河子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财政局等部门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等,募投项目支
出金额为 1,648.26 万元。
    公司 2.5 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
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采用经公司改进后的“臭氧氧化顺酐法”生产高品质晶体
乙醛酸,“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晶体乙醛酸技术需要高标准的臭氧发生器和氧
气制备设备,公司拥有 20 余年的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和臭氧应用技术实践经验,
为确保募投项目生产线运行稳定性,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臭氧发生器系统、
VPSA 制氧机、氧化反应釜、乙醛酸加热器、换热机组、氧气泄露报警仪、臭氧
泄露报警仪和部分仪表阀门等均参考市场价格向母公司国林科技及并表子公司
采购。上述产品主要为国林科技及并表子公司主营产品,由其向非关联方采购不
锈钢板、不锈钢钢管、玻璃管、紫铜带、双玻铜线、硅钢片、光电管、紫外灯、
精密加工件、手动蝶阀、电动执行器、冷水机、不锈钢方水箱、涡旋压缩机、电
动蒸汽调节单座阀、机壳、压缩机、电路板等原材料后自行制作。
    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核心技术人员出具了《关于与公司年产 2.5 万吨晶体乙醛酸项目前五大供应商不
存在关联关系、历史合作渊源或其他形式的业务和资金往来的说明》;通过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上述供应商、5%以上股东的工商信息,除公司及
其并表子公司外,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除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外,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历史合作渊源或其他形式的业务和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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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8 月 10 日,保荐机构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向公司实际缴入的股款
金额为人民币 35,150.94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106,109,801.00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70,368,393.83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发行费用人民币 283,018.86 元,通过募集资金账
户支付发行费用 488,489.14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共 4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307,218.51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5,566,933.40 元。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对上述事项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 9 月 14 日,保荐机构出具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后应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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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00 万元(含本数)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对上述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 9 月 14 日,保荐机构出具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号),公司
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
万元购买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
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金额(万                                  预期年化收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元)                                          益

             国融证券 安
国融证券股                 本金保障型                  2021 年 11 月   2022 年 5 月
             享收益 凭证                  4,000.00                                      4.30%
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6 日           30 日
               2123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外,公司不存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累
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授权额度,闲置募集
资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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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 自 筹 资 金 170,368,393.83 元 及 已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283,018.86 元 , 合 计
170,651,412.69 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
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237 号),认为国林科技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
林科技截止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保荐机构出具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国林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
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授权额度,闲
置募集资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不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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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不存在流向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情形的说明》。
    我们取得了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不
存在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说明”,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流水、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年产 2.5 万吨晶体乙醛酸项
目前五大供应商的工商资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年产
2.5 万吨晶体乙醛酸项目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募集资金流向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4、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执行的核查程序 :
    我们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
司年产 2.5 万吨晶体乙醛酸项目前五大供应商的工商资料。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存在流向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问题六、【问询函 7】
    7.根据年度报告,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
仲裁事项共 43 项,汇总涉案金额 2,508.57 万元,均未形成预计负债。
此外,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控
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因与公司设备合同纠纷在香港高等法院
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向万象矿业支付因设备缺陷造成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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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和费用约 4,600 万美元(以下简称“万象矿业案”)。请说明:
       (1)涉案金额前五名案件的主要事由、相应会计处理情况、未
形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2)赤峰黄金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布公告称已提起诉讼且香
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传讯令状,公司未将万象矿业案作为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
并结合诉讼情况及进展,进一步说明未计提预计负债是否符合相关会
计准则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涉案金额前五名案件的主要事由、相应会计处理情况、未
形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报告期内涉案金额前五名案件的主要事由及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审理结果(进展
编号      原告/申请人名称   被告/被申请人名称    案由
                                                           涉案金额       金额          情况)

                                                买卖合
                                                               341.00      102.30   已诉讼调解
                                                同纠纷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   北京皓天百能环保    买卖合
 1                                                             320.67      256.54   已诉讼调解
         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同纠纷

                                                买卖合
                                                               290.00      145.00   已诉讼调解
                                                同纠纷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   营口禹星环境科技    买卖合
 2                                                             232.00      185.60   已判决,待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同纠纷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   济南鑫昌电力工程    买卖合
 3                                                             194.60      194.60   已判决,执行中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同纠纷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    买卖合
 4                                                             179.80       17.98   已立案,未开庭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同纠纷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   青岛中润城际建设    买卖合
 5                                                             101.78       30.53   已立案,未开庭
         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1,659.85      932.55

     涉案金额前五名案件的主要事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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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诉讼财产保全,诉
请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剩余货款及利息,
应收账款涉案金额 341 万元。该案件已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现民事调解
书执行中。截至目前,该款项已全部收回。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诉讼财产保全,诉
请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剩余货款及利息,
应收账款涉案金额 320.67 万元。该案件已网上开庭并达成调解,待法院出具《民
事调解书》;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回款 109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诉讼财产保全,诉
请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剩余货款及利息,
应收账款涉案金额 290 万元。该案件已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现民事调解
书执行中。

    (2)营口禹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请营口禹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剩余货款及利息,
应收账款涉案金额 232.00 万元,该案件已经判决:由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232.00
万元及利息 31.75 万元。目前申请强制执行中。

    (3)济南鑫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委托律师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诉请济南鑫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剩余货款及
利息,应收账款涉案金额 194.60 万元,该案件已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因
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已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目前执行中。

    (4)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北京桑
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剩余货款及利息,应收账款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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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金额 179.80 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开庭。

    (5)青岛中润城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青岛中
润城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剩余货款及利息,应收账
款涉案金额 101.78 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开庭。
    2、相应会计处理情况

    因涉案金额前五名案件是买卖合同案件,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
收款项、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坏账准备。涉案金额前五名案件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计提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41.00         2-3 年           30%                  102.30

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20.67         4-5 年           80%                  256.54

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90.00         3-4 年           50%                  145.00

营口禹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32.00         4-5 年           80%                  185.60

济南鑫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94.60       5 年以上          100%                  194.60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79.80         1-2 年           10%                   17.98

青岛中润城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1.78         2-3 年           30%                   30.53

            合计                     1,659.85                                              932.55

    3、未形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诉讼案件中,公司均为案件原告,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上述诉讼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因此,公司无需针对上述诉讼计提预计负
债。同时,上述案件涉诉金额共计 1,659.85 万元,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
准备 932.55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充分。针对上述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执行的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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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取得了报告期内公司诉讼的相关书面报告文件和法务工作记录表,包括
但不限于:未决诉讼的文件和凭证、法庭调解书、法院执行裁书等;对国林科技
的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函证;检查调解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在此基础上,抽取相关
的记账凭证检查其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涉案金额前五名案件均是由国林提起诉讼的买卖合同纠
纷案件,相应的会计处理正确,未形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

    (二)赤峰黄金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布公告称已提起诉讼且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传讯令状,公司未将万象矿业案作为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
并结合诉讼情况及进展,进一步说明未计提预计负债是否符合相关会
计准则规定。
    1、公司未将万象矿业案作为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

   2021 年 3 月 30 日,国林科技万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象矿业”)签
订《供货协议》,万象矿业向公司采购制氧设备,合同金额 717.00 万美元。经
万象矿业同意,国林科技作为设备集成供应商向江西气体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压公司”)采购 3 台氧气压缩机。国林科技按合同约定供货后,万象矿
业负责设备及管道安装。

   2021 年 9 月 5 日,3 号氧气压缩机在调试运行期间发生了“爆燃”事故,未造
成人员伤亡。国林科技收到通知后,协调江压公司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并应万象
矿业要求委派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进行事故原因调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万象矿业尚未开展任何与国林科技及江压公司委派的现场人员配合进行的事故
调查工作。

   2021 年 12 月 11 日,赤峰黄金于巨潮资讯网披露《赤峰黄金关于控股子公司
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9)。赤峰黄金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
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国林科技提起诉讼,索赔损失和费用 46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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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巨潮资讯网查询到上述信息后,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本次诉讼如有新进展,
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案相关法庭文件并未向公司依法送达,公司无
法判断香港法院法律程序进展情况。

    国林科技在《2021 年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一、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中披露:“注:2021 年 12 月 10 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简称:赤峰黄金,证券代码:600988)(以下简称“赤峰黄金”)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9),公司获悉赤峰黄金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英文名:
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以下简称“万象矿业”)因与国林科技设备合同纠纷
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由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传讯令状(高院
民事诉讼 2021 年第 1861 号),请求判令公司向万象矿业支付因设备缺陷造成的
损失和费用,估算金额约 4,600 万美元。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材料。”

    我们在年度审计报告“十、承诺及或有事项/(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
要或有事项/2.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事项”中进行了披露,内容如下: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赤峰黄
金,证券代码:600988)(以下简称“赤峰黄金”)于巨潮资讯网披露《赤峰吉隆
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公司获悉赤峰黄金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英文名: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以下简称“万象矿业”)因与国林科技设备合同纠纷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公
司提起诉讼。由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传讯令状(高院民事诉讼 2021 年第
1861 号),请求判令公司向万象矿业支付因设备缺陷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估算金
额约 4,600 万美元。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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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公司与万象矿业事件,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
不及时情形。

    2、结合诉讼情况及进展,进一步说明未计提预计负债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
则规定

    在国林科技 2021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履行了函证程序,并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收到代理诉讼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的回函,回
函中声明:由于在传讯令状中,万象矿业仅提交了申索的批注,仅扼要地说明了
其申索的性质及请求的救济,并未对其申索所依据的法律基础和事实作出具体的
说明,也没有就其申索的事项作具体说明。目前无法就案件的法律及可能发生的
结果提出任何意见。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了或有事项相关
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
该义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等。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
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 50%。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我们无法获得索赔事项清单及索赔依据,也无法评估该诉讼败诉的可能性有
多大,是否赔偿,赔偿金额也无法可靠计量,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因此,
我们对该诉讼事项暂未确认预计负债,作为或有事项在审计报告中进行充分披露。
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进行核查、计量。

    3、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执行的核查程序:
    我们查询了赤峰黄金于巨潮资讯网披露《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向国林科技管理层了解案件的具体的情况;向
国林科技聘请的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函证,了解律师对诉讼案件的判断。
    核查意见:


                                 第 4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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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我们认为,针对公司与万象矿业事件,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公司根据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会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未计提预计负债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鹏练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人环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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