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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林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8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2年5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胡文佳、保荐代表人郑岩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段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
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并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
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5月23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8.74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4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