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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林科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为公司 2022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
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年
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 一 ) 机 构信息

    1、 基 本 信 息

    机 构 名 称 : 大华会 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成 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成 立(由大 华会计师 事务所 有限公 司转制 为
特 殊 普 通 合 伙企业 )

     组 织 形 式 : 特殊普 通合伙

     注 册 地 址 : 北京市 海淀区 西四环 中路 16 号 院 7 号楼 1101

     首 席 合 伙 人 :梁春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 人数量 :272 人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 计师人 数: 1603 人,其 中:签 署过证 券
服 务 业 务 审 计报告 的注册 会计师 人数: 1000 人

     2021 年 度 业 务总 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 度 审 计业 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2021 年 度 证 券业 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2021 年 度 上 市公 司审计 客户家 数:449 家

     主 要行 业: 制造 业、 信息 传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 务业 、房地 产业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 建筑业

     2021 年 度 上 市公 司年报 审计收 费总额 :50,968.97 万元

     本 公 司 同 行 业上市 公司审 计客户 家数: 制造业-专用设 备制造 业 33 家

     2、 投 资 者 保护 能力

     已 计提 的职 业风 险基 金和 已购 买的 职业 保险 累计 赔偿 限额之 和超 过人 民
币 7 亿元。 职业保 险购买 符合相 关规定 。大华会 计师事 务所近 三年不 存在因
与 执 业 行 为 相关的 民事诉 讼而需 承担民 事责任的 情况。

     3、 诚 信 记 录

     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三年因 执业行为 受到刑 事处 罚 0 次 、
行 政处 罚 5 次、监督 管理措 施 30 次、自 律监管措 施 2 次、纪律处 分 1 次;88
名 从业人 员近三 年因执 业行为 分别受 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 政处罚 6 次 、监督
管 理 措 施 41 次 、自律 监管措 施 5 次 、纪律 处分 2 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蔺自立,201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0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轩菲,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 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语,202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 目合 伙人 、签 字注 册会 计师 、项 目质 量控 制复 核人 近三年 未因 执业 行
为 受到 刑事 处罚 ,受 到证 监会 及其 派出机 构、 行业 主管 部门 等的 行政 处罚、
监 督管 理措 施, 受到 证券 交易 所、 行业协 会等 自律 组织 的自 律监 管措 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人民币(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
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
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
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
作量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进行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工作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
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且公司关于续聘其为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经验,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
监管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5、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
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