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10-30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572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1-2
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1-3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9]005720 号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实业
公司”)编制的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
制专项说明是海能实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
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19]005720 号核字报告
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能实业公司编制的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海能实业公司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能实业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18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7.33
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79,942,6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56,180,000.00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 523,762,600.00 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分别存
入公司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安福县海能实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019-8-12 36050184115000000725 183,213,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安福支行
安福县海能实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8-12 8115701013600203112 91,400,2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红谷滩支行
安福县海能实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019-8-12 4000032529201528553 139,537,4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安福县海能实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8-12 774472460332 109,611,9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松岗东方支行
上述资金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1,400,237.09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362,362.9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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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9] 0003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核准文件
号
1 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一期项目 18,321.31 18,321.31 遂环审字
[2018]6 号
2 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二期项目 10,961.19 10,961.19
BABA
3 消费电子产品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3,953.74 13,953.74
20180031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7,000.00
合 计 40,582.49 40,582.49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8 年 2 月经遂
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立项,并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
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917.7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
已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设备购置
投入资金 建安工程支出 土地购置 其他相关费用
及安装
江西遂川消费电子
1 1,917.72 928.02 - 965.45 24.25
产品一期项目
2 江西遂川消费电子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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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产品二期项目
消费电子产品研发
3 - - - - -
中心升级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
合 计 1,917.72 928.02 - 965.45 24.25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758.02 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5,618.00 万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140.02 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为 441.94 万元,因此一并置换。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发行费用 441.94 441.94
合计 441.94 441.94
五、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说明与管理层说明比较
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的说明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内容逐项对照,两者相符。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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