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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实业: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0-095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
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
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
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
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
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
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
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
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
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
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2、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3、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何晶晶、易群。
    5、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何晶晶,2009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
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易群,201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
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1、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3、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4、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5、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姓名何晶晶,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9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
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1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
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
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
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易群,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
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4 年,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5次           9次            4次
  自律处分           无           1次           2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
核意见,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续聘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
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
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
的顺利开展。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