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09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1-067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投项目
名称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名称与公司实际取得项目备案文件保持一致,公司拟对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名称进行变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条款不
变。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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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列
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与公司实际取得项目备案文件保持一致,公司拟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进行变更,并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与公司实际取得项目备案文件保持一致,公司拟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进行变更,并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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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与公司实际取得项目备案文件保持一致,公司拟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进行变更,并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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