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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实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6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1-078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
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
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就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更新。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安
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安
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安福县海能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