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关于公司向深圳海能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1-084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深圳海能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情况进展
公司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海能”)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
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担保方持 可用担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股比例 保额度 联担保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安福县海能 海能电子 上市公
实业股份有 (深圳)有 100% 4,100 10,100 9,000 司全资
限公司 限公司 子公司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深圳海能提
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20 日
3、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丽城科技工业园 M 栋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周洪亮
6、注册资本:3,000 万港元
7、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连接线、电脑周边设备、电脑配件、视频音频放大
器、视频音频分配器、视频音频共享器、视频音频转换器、数字电视机顶盒、连
接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移动电源、音响、耳机、通讯设备、通讯终端、(可
通话)智能手表,货物及技术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8、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海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深圳
海能 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4,923,042.59 462,758,720.52
负债总额 235,943,445.70 314,290,491.93
净资产 168,979,596.89 148,468,228.59
资产负债率 58.27% 67.92%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21,166,651.17 245,886,222.72
利润总额 23,878,516.25 -26,022,102.28
净利润 25,026,427.18 -21,220,028.30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
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5、保证金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项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54,100 万元人民币,占公
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44.92%;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10,100
万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39%,均系公司
为深圳海能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海能实业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