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业军)2022-03-22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业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
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
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
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请假
何业军 9次 3次
9次 0次 0次 2次 0次 1次
2021 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对公司董
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
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任职期
间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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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
见
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
2021 年 4 月 28 日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见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股
2021 年 5 月 24 日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深圳海能提供续期担保的独立
意见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2021 年 7 月 15 日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意见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券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第三届董事会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第二十次会议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2021 年 9 月 6 日 同意
第二十一次会 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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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
见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
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能够自觉学习并遵守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
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
发展等相关事项,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
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在年报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
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
督促年报工作进展,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对于
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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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
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2022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业军
2022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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