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2022-08-30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合规性的说明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
析及核查,现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说明如下:
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
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核
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
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