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公告2022-11-11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2-097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
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
计部负责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
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
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周洪亮先生
副董事长:邱添明先生
非独立董事:周洪亮先生、邱添明先生、房胜云女士、韩双女士
独立董事:何业军先生、王义华女士、郭晓丹女士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2、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王义华(主任委员)、郭晓丹、韩双
(2)提名委员会:何业军(主任委员)、王义华、邱添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晓丹(主任委员)、王义华、房胜云
(4)战略委员会:周洪亮(主任委员)、王义华、郭晓丹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名单如下:
监事会主席:刘洪涛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洪涛先生、王剑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董明钢先生
上述监事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周洪亮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邱添明先生、李小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邱添明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聘任韩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郑薇女士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郑薇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
经验,郑薇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古冬香女士为公司
审计部负责人。古冬香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相关
工作经验,古冬香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后文附件。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董事会秘书韩双及证券事务代表郑薇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双、郑薇
联系电话:0769-89920699
联系传真:0769-89920690
电子邮箱:anfuhinen@ce-link.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东康路 22 号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伟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9,896,5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46%;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女儿李咚怡持有公司股
份的数量为 4,798,32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13%。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李宏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宏斌先生通过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 310,67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0%。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
股份。
3、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徐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管,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前先生通过安福大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为 828,5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4%。其配
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4、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周洪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管,亦不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洪军及其配偶陈静通过安福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为 8,76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5.72%。
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2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5、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周洪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1996 年至 1997
年,在宝安松岗良维电子厂任职企划主管;1998 年至 2003 年,在东莞厚街溪头
太空梭电线有限公司任副经理、经理等职;2004 年至今,历任香港中电、深圳
海能、江西海能、海能有限等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海能实业董事
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洪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9.3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
洪亮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福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周洪军先生为兄弟关系;与现任及拟任董
事房胜云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邱添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
金融学硕士。2011 年至 2022 年在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工作,历任中国银行深圳
福永管辖支行综合管理部主任、中国银行深圳松岗东方支行行长、中国银行深圳
福永管辖支行普惠事业部主任等职务;2022 年 6 月加入海能实业深圳分公司。
截至目前,邱添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房胜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高中学历。1991
年至 1992 年在捷扬电子厂担任生管员;1992 年至 1998 年在爱威电子厂担任生
管课长;1998 年至 2003 年自主创业;2004 年起加入深圳海能,任职资金管理部
经理;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海能实业董事。
房胜云女士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洪亮先生为夫
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韩双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
硕士。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东莞市宝隆电子有限公司任职;2008 年
10 月加入深圳海能;2013 年 11 月至今担任海能实业董事、董事会秘书;2014
年 12 月至今担任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安福科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韩双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股东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129%股份。韩双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何业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2005 年博士毕
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并获得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曾先后在香港理工
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工作、访问。现
为深圳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IET 会士。2019 年 11 月至
今,任海能实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何业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义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自 1998 年加入深圳大学至今一直从事教学科
研工作。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Z.300556)、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301051)、深圳市必易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H.688045)独立董事。目前任海能实业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王义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郭晓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法学硕士。现
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海能实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郭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洪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2006 年 8 月加入深圳海能,历任生产部门经理、产品经理、产品运营总监等职
位;2013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股东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573%股份。刘洪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董明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东莞辉煌电子有限公司课长、东莞建玮电子有限公司资深课长;2007 年加
入深圳海能,历任经理、制造副总监等职务;2013 年 11 月起担任海能实业监事。
董明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股东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708%股份。董明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
2008 年 8 月加入深圳海能,历任业务部经理、业务总监职位;
王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股东安福大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793%股份。王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小宁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
2006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威运高(香港)有限公司珠海代表处任职首席代
表;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5 月在国美电器配件事业部任职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珠海霸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5
月在深圳礼上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2022 年 6 月加入东莞海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
古冬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
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2 月担任上海商瑞贸易
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7 年 3 月至 2009 年 7 月担任深圳市依帆服装有限公司主
办会计;2009 年 11 月起任职于海能实业,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古冬香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股东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268%股权。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及
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郑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本科学历,初级
会计师,经济法学硕士在读。2011 年 8 月加入深圳海能,任职于营业管理部;2019
年 12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通过考试,现任海能
实业证券事务代表。
郑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股东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177%股权。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及的
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