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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实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9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由监事刘洪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
确了公司可转债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及逐项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1 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6,000,000 张。
    表决情况:3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

                                   1/5
    1.2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3.00%。到期赎回价为 115.00 元
(含最后一期利息)。
    表决情况:3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
    1.3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3.47 元/股,不低于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 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
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表决情况:3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
    1.4 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 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情况:3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
    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2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
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二)发行对象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2/5
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
的通知》(深证上〔2022〕587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
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情况:3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
    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优先配售日期
    ①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2 日(T-1 日);
    ②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T 日)9:15-11:30,
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③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T 日)。
    (2)优先配售数量
    除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产生的库存股外,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9763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每股配售 0.039763 张可转债。
    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261,920 股,其中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369,900 股股份不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
数为 150,892,02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5,999,919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6,000,000 张的 99.9987%。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
可能略有差异。
    (3)优先配售认购方法
    ①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787”,配
售简称为“海能配债”。
    ②认购 1 张“海能配债”的价格为 1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过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
    ③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
效申购量获配海能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海能配债”的可配余额。
    ④原股东所持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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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
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⑤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
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
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
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⑥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⑦原股东除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表决情况:3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
项。
    表决情况:3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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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储和使用,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
项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3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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