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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实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能实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艺彬                  联系电话:0755-23835339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锋                    联系电话:0755-2383505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于 2021 年
                                         8 月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已取得销
                                         户资料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公司披露及说明符合实际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公开承诺履行、
                                       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对外担保、董
                                       监高勤勉义务、董监高持股变动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无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            无                               无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无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主要股东持股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3、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承诺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保荐的公司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1、2022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我

                               公司保荐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

                               创医惠”)出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

                               思创医惠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与《2021 年度业绩

                               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思创医惠披露

                               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度收入进行了差错更正,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信息

                               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2、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关于对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监管措施认定:开山股份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且

                               关联董事杨建军未回避表决,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违反了



                                        4
          报告事项                               说   明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相

                           关条款的规定;开山股份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中信

                           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的规定;2021 年年度报

                           告中,关于第三名至第五名客户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一

                           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认真吸取

                           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

                           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1、2022 年 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保

                           荐的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

                           出具《关于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

                           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监管函件认定:汤臣倍健在收

                           购 Life-SpaceGroupPtyLtd100%股权和广州汤臣佰盛有

                           限公司 46.67%股权项目中存在:未充分、审慎评估并披

                           露《电子商务法》实施的重大政策风险,未如实披露标

                           的资产实际盈利与相关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商誉减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标缺乏合理依据,未充分披

                           露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且减值测试关于资

                           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上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

                           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11.3 条、第 11.11.6 条的规定。

                               2、2022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孔

                           少锋、辛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监管措



                                   5
报告事项                          说   明

           施认定:我司保荐代表人孔少锋、辛星在保荐同圆设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审

           慎核查外协服务和劳务咨询支出的真实性、关联方资金

           拆借的完整性,以及大额个人报销与实际支出内容是否

           相符。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70 号)第五条的规定。

               3、2022 年 8 月 11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创意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

           决定》。监管函件认定:创意信息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

           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

           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创意信

           息董事长陆文斌、总经理何文江、财务总监刘杰未能恪

           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4、2022 年 8 月 29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思创医

           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

           决定》,监管函件认定:思创医惠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

           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

           较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思创医惠董事长章笠中、总

           经理华松鸳、财务总监陈云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促上市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的学



                    6
报告事项                        说    明

           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诚实守

           信、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上市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我公司在知悉对保荐代表人的监管措施后高度重

           视,要求相关保荐代表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

           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代表

           人的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艺彬                何    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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