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2019-08-08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了解,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的要求。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毛益民女士、孙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
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景旭峰 吴 军
张 克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