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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出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19-010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吴军
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毛益民女士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公司
董事会选举毛益民女士(简历见附件)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张克、景
旭峰、毛益民,张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307,083,046.79 元。该议案详细内容请
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资金置换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以自筹 资金预 先投 入募集 资金投 资项目 情况报告 的鉴证 报告 》( [2019]
01660022 号)。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
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
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
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信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
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


                                                                          2
限于存款服务、综合授信、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其
中存款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同时,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办理具体业务。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
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斌、毛益民、徐京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季琼女士(简历见附件)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聘任张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及信息披露工作。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3
                               董事毛益民简历


    毛益民女士,女,生于 1969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
学学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中国中信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起任中国中信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此外,毛
益民女士还兼任中信财务公司监事长及中信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云网有
限公司董事。
    毛益民女士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毛益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季琼女士,女,生于 1983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
经大学会计学学士、法学学士,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曾就职于凯德置地(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从事财务、证券事务等工作;201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投
资者关系高级经理。
    季琼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季琼女士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季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张静女士,女,生于 1987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
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专员;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4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静女士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张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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