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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出版: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军)2020-03-27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
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
报告期内应到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实到 2 次;董事会应到 8 次,本人实到 8 次。
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独立董事
积极沟通,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9 年 3 月 25 日,对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包括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8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等事项。
    2、2019 年 8 月 7 日,对选举毛益民女士、孙明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8 月 26 日,对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对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9 年 11 月 11 日,对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交
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对挂牌转让上海财金通教育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19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
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报告期内,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多项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2019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切实保护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2019 年 7 月 5 日,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诚信
规范第一讲》及《市场监察监控培训》。
    七、其它工作
    在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
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   军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