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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出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0-013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上合并简称“《修订通知》”)。
根据《修订通知》规定,公司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原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
知。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和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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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相关业务和报表格式,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
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严格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时间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财政部 2019 年修订并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的通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号)的要求,仅对如下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4、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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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填列。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修订通知》
的要求相应变更会计政策。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9年内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
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
组》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和9月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以及 2019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
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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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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