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0-29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
永道”)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经验,其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且出具的报
告内容客观、公正。本次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景旭峰 吴 军
张 克
2020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