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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出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4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度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
说明或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预计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
业务往来,虽然发生少量超出预计范围的日常关联交易,但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
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对于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 20%的业务主要是购买关联方理财和在关联
方的授信额度使用,此类业务预计时按照最高资金量预估,实际发生按照公司日
常经营需要确定,与预计差异较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管
理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
控制度已基本覆盖了运营管理的各层面,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
作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出具的《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未发现中信财务
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该报告能够公正地、充分地反映中信财务有
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内容和内控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真实、有效,所得出的
结论客观、公正。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
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景旭峰                    吴     军




            张   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