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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出版: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张克、吴军、景旭峰)2021-03-24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
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报告期内应到股东
大会 1 次,本人实到 1 次;董事会应到 5 次,本人实到 5 次。对公司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独立董事积极沟通,以严谨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 3 月 25 日,对 2019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包括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
资金使用等事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变更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选举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
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对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8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 年按照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对内
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关注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为董事决策提供专业
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多
项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切实保护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新
《证券法》及相关的监管制度解读,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七、其它工作
    在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
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   克


                                             2021 年 3 月 22 日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
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报告期内应到股东
大会 1 次,本人实到 1 次;董事会应到 5 次,本人实到 5 次。对公司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独立董事积极沟通,以严谨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 3 月 25 日,对 2019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包括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
资金使用等事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变更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选举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
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对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8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 年按照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战略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多项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切实保护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新
《证券法》及相关的监管制度解读,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七、其它工作
    在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
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   军


                                             2021 年 3 月 22 日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
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报告期内应到股东
大会 1 次,本人实到 1 次;董事会应到 5 次,本人实到 5 次。对公司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独立董事积极沟通,以严谨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 3 月 25 日,对 2019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包括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
资金使用等事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评估报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变更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选举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
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对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8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2020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
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共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战
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多项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切实保护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新
《证券法》及相关的监管制度解读,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七、其它工作
    在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
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景旭峰


                                             202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