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7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陈炜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我们认
为陈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董事、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
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选举陈炜先生任公司董事,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选
举陈炜先生任公司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克 吴 军
景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