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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5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
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
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检查董事、高管人员履职
情况等,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人员履
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 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月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了《2018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和 IPO 申报材料审计报告(2016 年度至 2018 年
度)的议案
     (2)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 1-6 月审计报告和 IPO 申报材料审计报告(2016 年度至 2019
年 6 月)的议案
     3、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3)关于就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会议,
对会议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1、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完全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及
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
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
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以
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