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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4-15  

						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0-01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彭文达先生、麦秀华女士、李平先生分别提交了 2019 年度述

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文达)》、《2019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麦秀华)》、《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

报告全文》、《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改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绩效考核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

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品光、谭家勇、张伟、姜先

海、谷晶晶、林炎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 8 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

贴,按月平均支付。

    独立董事彭文达、麦秀华、李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个人绩效、履职情
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

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

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

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审

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顺利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
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及相关补充

文件;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

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在出现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规定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

程》等;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经

反复沟通论证,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

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的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

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张品光、金永红、林炎明、谷晶晶、张品章、何

敏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29.9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每股分配股利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发行价格调整公式

为 P1=(P0-D +A×K)÷(1+K+N),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精确至分。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97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00.00

万股,各自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张品光                   1,850,000.00                 5,538.90
   2                   金永红                   1,850,000.00                 5,538.90
   3                   林炎明                        600,000.00              1,796.40
   4                   谷晶晶                        300,000.00                898.20
   5                   张品章                        200,000.00                598.80
   6                   何敏超                        200,000.00                598.80
                        合计                    5,000,000.00                14,97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调整前发行数量为 N0,调整后发行数量为 N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2,每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发行数量调整公式为 N1=N0×(1+N2+K)。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其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的减持

需遵守除《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之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的规定
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限。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97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0 万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

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

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

先期投入。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

例共同享有。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品光、

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

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

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以及在股东

大会决议范围内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

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比例等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的事宜;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文件及协议;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股份认购、股份登记、

股份锁定,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

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7)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

对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经营的实

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

的使用;

    (8)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

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品光、

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0、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该专用账户将不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

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

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内(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经综合考量及审慎评

估,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的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

相关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品光、

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 30%,

导致认购对象张品光、金永红、林炎明、谷晶晶、张品章、何敏超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股票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认购对象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认购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为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张品光、金永红、林炎明、谷晶

晶、张品章、何敏超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

    关联董事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