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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15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0-017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东路 306 号长通誉凯工业区 D 栋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5、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的方式及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上市地点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6、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7、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18、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21、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2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3、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24、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5、关于聘请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审计机构的议案;

    2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的议案。

    其中第 1 项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彭文达先生、麦秀华女士、李平先生已向公司董事
会分别提交《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

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

监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 11-26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7、14-18、20-23、25-26 项议案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

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3.00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15.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5.02                        发行的方式及时间                         √

15.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5.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

15.05                            发行数量                             √

15.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15.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15.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5.09                            上市地点                             √

15.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17.00                                                                 √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18.00                                                                 √
                                报告的议案

19.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20.00                                                                 √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21.00                                                                 √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22.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23.00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
                                      的议案


   24.00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5.00           关于聘请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审计机构的议案        √

   2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

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

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

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东路 306 号长通誉凯工业区 D 栋

    邮编:523850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天富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传真号码:0769-89266656

    联系邮箱:chentianfu@ytot.cn

    5、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
附件一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90

    2、投票简称:“宇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提案
                            提案名称                         √
 编码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4.00                                                        √
                             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10.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11.00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12.00                                                     √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
13.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14.00                                                     √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15.00                                                     √
                              议案

15.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5.02                  发行的方式及时间                   √

15.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5.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

15.05                      发行数量                       √

15.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15.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15.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5.09                      上市地点                       √

15.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16.00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17.00                                                     √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
18.00                                                     √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9.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20.00                                                     √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21.00                                                     √
        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22.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23.00                                                     √
                    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24.00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5.00    关于聘请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股份收购
 26.00                                                    √
                          要约的议案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

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
附件三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

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

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