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08  

						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2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8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东路 306 号长通誉凯工业区 D 栋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 人,代表股份

68,828,2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2244%。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58,612,861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1.28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10,215,38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8.938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19 人 , 代 表 股 份

14,296,4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5093%。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4,081,04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57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10,215,388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8.938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

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24,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2,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24,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2,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24,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2,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25,0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3,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24,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2,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24,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2,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15,5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2,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谷晶晶为公司董事,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24,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2,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04,3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3%;反对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72,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8%;反对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24,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2,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771,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6%;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62,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8%;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陈天富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表决权股份 1,022,727 股,已回

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771,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6%;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62,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8%;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陈天富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表决权股份 1,022,727 股,已回

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771,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6%;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4%;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62,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8%;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陈天富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表决权股份 1,022,727 股,已回

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发行的方式及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5,305,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3%;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2,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5,305,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3%;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2,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5,313,9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1,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5,313,9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1,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23,0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1,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12,5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9,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8%;反对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68,824,6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92,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0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1%;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1,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05,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3%;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282,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品光、金永红、谷晶晶、何敏超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关

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 53,509,091 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周姗姗律师、郁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