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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0-050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
 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先生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676,399
股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投资”)和持
有公司股份 5,205,839 股的股东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涌
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882,2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1%),
计 划通 过集 中竞 价 、大 宗 交易 、 协议 转让 等 方式 减 持公 司 股份 ,减 持 数量 不 超 过
12,607,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
司发布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减持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天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20,909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96%),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460,2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
布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
司发布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祥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涌创投资、高级管理人员
陈天富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首发前股份数 持有股权激励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1        祥禾投资       8,676,399           0           8,676,399          4.13%

  2        涌创投资       5,205,839           0           5,205,839          2.48%

  3         陈天富        1,840,909        180,000        2,020,909          0.96%

          合计            15,723,147       180,000        15,903,147         7.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
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
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祥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涌创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 12,607,14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陈天富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460,22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涌创投资、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
先生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也不存
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
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祥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涌创投资、陈天富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
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祥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涌创投资、陈天富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