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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5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
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

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等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七、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八、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项

目的现状,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

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文达               麦秀华                 李   平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