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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25  

                        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7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

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

对上述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原租赁准则要求以风险和报酬转

移为基础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

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和利息费用。

    2、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

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

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在分类方

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同时,根

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3、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

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例如,满足特定条件,出租人可以将多份合同合并为

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出租人应当将该合同包含的各租赁部分和非

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4、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

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

制 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

化处理,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公司将在 2021

年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告相关项目

的影响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

变更。此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

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涉及

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