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5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原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布了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0),公司原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祥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涌创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505,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近日,公司收到祥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涌创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
知函》,获悉上述股东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比例
(元/股)
祥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1.5.20-2021.7.22 38.18 1,369,500 0.63%
涌创投资 集中竞价 2021.5.20-2021.7.22 38.10 821,600 0.37%
合 计 2,191,100 1.00%
注 1:“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19,119,144 股计算。
注 2:本次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送转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958 号 1702 室
一致行动人 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 227 号 3 楼 E-218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宇瞳光学 股票代码 30079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191,100 1
合 计 2,191,100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一致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行动人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6,408,399 3.05 5,038,899 2.30
祥禾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08,399 3.05 5,038,899 2.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097,539 1.95 3,275,939 1.50
涌创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97,539 1.95 3,275,939 1.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0,505,938 5.00 8,314,838 3.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05,938 5.00 8,314,838 3.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股东祥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涌创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
减持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发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布的《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股东祥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涌
创投资的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
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 210,119,144 股计算。
注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本次减持后公司总股本 219,119,144 股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祥禾投资、涌创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违规减持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4、祥禾投资、涌创投资此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