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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0  

                        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7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80,742,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8488%。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72,716,96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3.18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8,025,73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662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1,545,5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691%。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3,519,836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60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8,025,7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662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

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4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544,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73,8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537,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73,8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537,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73,8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537,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73,8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537,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2%;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74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544,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周姗姗律师、钟成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