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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11-10  

                        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80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相关规定,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离职及 1 名激励对象
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0,5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19,119,144 元变更为 218,988,644 元,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19,119,144 股变更为 218,988,644 股。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2、申报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内(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5、邮箱:chentianfu@ytot.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