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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11-24  

                        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85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

分别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参加会议的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富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监事郭彦池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17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24
日定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首次授予的 2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4.33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监事郭彦池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