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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4  

                        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97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78,332,0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8510%。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78,331,137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4.85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3,526,6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91%。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3,525,772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56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
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品光先生、金永红先生、姜先海先生、张伟先生、
林炎明先生及谷晶晶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品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张品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金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金永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姜先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姜先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张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林炎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林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谷晶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谷晶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杨金才先生、阎磊先生及孔祥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杨金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杨金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阎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孔祥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孔祥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康富勇先生及朱盛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康富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745%。
    康富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朱盛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31,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5,7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
    朱盛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周姗姗律师、钟成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

宇瞳光学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