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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2021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2-028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631,9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44,926,388.80 元(含税),不送

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112,315,972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为 336,947,916 股。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

的;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631,94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一)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

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

致。

    (二)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25              王翼飞
            2             03*****388              陈炜坚
            3              02*****391                     邱雪艳
            4              01*****304                     黎斯进
            5              03*****697                     何科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24,631,944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336,947,916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公积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306,247    51.78       58,153,123      174,459,370    51.78
       高管锁定股          1,073,182        0.48       536,591        1,609,773        0.48
       首发后限售股        9,000,000        4.01      4,500,000      13,500,000        4.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9,916,700        4.41      4,958,350      14,875,050        4.41
       首发前限售股       96,316,365     42.88       48,158,182      144,474,547    42.8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8,325,697    48.22       54,162,849      162,488,546    48.22
三、总股本                224,631,944   100.00       112,315,972     336,947,916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336,947,916 股摊薄计算的 2021 年度每股收益为 0.7202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咨询联系人:陈天富

    咨询电话:0769-89266655
传真电话:0769-8926665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