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2-032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2,405,86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140%)的高级管理人员陈天
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
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526,09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156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陈天富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80,227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0.0366%),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06)。
    近日,公司收到了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减持当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天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08            44.70       26,000      0.0116%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09            45.88        4,000      0.0018%
  陈天富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1.04            46.64        7,000      0.0031%


                    合计                    _               45.19       37,000      0.0165%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部分)。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                      占目前总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40,909      0.7489%        2,405,864     0.7140%
 陈天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227       0.0366%        526,091       0.15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0,682      0.7123%        1,879,773     0.5579%
    注 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 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
让股份法定额度。
    注 2:2021 年 12 月 8 日,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5,643,300 股上市,公司
总股本由 219,119,144 股增加至 224,762,444 股。
    注 3:2022 年 1 月 14 日,因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30,5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24,762,444
股减少至 224,631,944 股。
    注 4: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 224,631,944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因此
公司最新总股本为 336,947,916 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最新总股本数计算。
    注 5: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陈天富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
存在违规的情形。
    3、陈天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陈天富
    2、截至本公告日,陈天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05,86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71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
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
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26,09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56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
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已出具《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函》,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
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将遵
守前述承诺。
    4、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 90 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如我国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
将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对上述承诺予以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陈天富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陈天富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陈天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