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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2-06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箱、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
际参加董事表决 9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
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数量、授
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品光、金永红、姜先
海、张伟、林炎明、谷晶晶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2 年 9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