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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9-20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股票代码:30079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品光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清市融城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姜先海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张伟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谭家勇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市双福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何敏超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谷晶晶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金永红
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市****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林炎明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清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张品章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清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东莞市宇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炎明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东路 306 号长通誉凯工业区内管理处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一):上饶市信州区智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品章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朝阳大道 1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二):东莞市智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永红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东路 306 号长通誉凱工业区 A 栋 201


权益变动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
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20 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莞市
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目        录
释 义.........................................................................................................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附表...........................................................................................................18




                                                       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张品光,公司董事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姜先海,公司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张伟,公司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谭家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指   何敏超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指   谷晶晶,公司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指   金永红,公司董事、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     指   林炎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     指   张品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
                         指   东莞市宇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宇瞳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一)
                         指   上饶市信州区智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智仕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二)
                         指   东莞市智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瞳合伙
                              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何敏超、谷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晶晶、金永红、林炎明、张品章、宇瞳合伙、
                              智仕合伙、智瞳合伙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12月签订的《一致
《一致行动人协议》       指
                              行动人协议》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张品光先生
国籍:中国
性别: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50181196712******
住所:福建省福清市融城镇****
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饶市宇瞳光学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东莞市宇瞳汽车视觉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江西宇瞳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上饶宇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姜先海先生
国籍:中国
性别: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62301196904******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
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饶市宇瞳光学有限公司                 监事

(三)张伟先生
国籍:中国
性别: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6
身份证号码:120104196104******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星山电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四)谭家勇先生
国籍:中国
性别: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510225197210******
住所:重庆市江津市双福镇***
(五)何敏超先生
国籍:中国
性别: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50181198802******
住所: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
任职情况:公司销售经理
(六)谷晶晶女士
国籍:中国
性别:女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20302197709******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任职情况:公司董事
(七)金永红先生
国籍:中国
性别:男

                                       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510226197607******
住所:重庆市合川市****
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东莞市智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东莞市宇瞳玖洲光学有限公司               董事

(八)林炎明先生
国籍:中国
性别: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50127197701******
住所:福建省福清市****
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东莞市宇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东莞市宇瞳玖洲光学有限公司               董事

(九)张品章先生
国籍:中国
性别: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50127197010******
住所:福建省福清市****
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8
       上饶市宇瞳光学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上饶市信州区智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伙)

(十)宇瞳合伙
企业名称                  东莞市宇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东路306号长通誉凯工业区内管理处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炎明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1900086762646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5日
(十一)智仕合伙
企业名称                  上饶市信州区智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朝阳大道1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品章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61102083936321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6日
(十二)智瞳合伙
企业名称                  东莞市智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东路306号长通誉凯工业区A栋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永红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1900MA5141FK0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
成立日期                  2017年12月8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                  性                          长期居住   有无境外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                          职务
义务人                    别                            地         居留权
                               350127197701                                 执行事务
宇瞳合伙   林炎明         男                   中国   广东东莞     否
                                  ******                                      合伙人
                               350127197010                                 执行事务
智仕合伙   张品章         男                   中国   江西上饶     否
                                  ******                                      合伙人
                               510226197607                                 执行事务
智瞳合伙   金永红         男                   中国   广东东莞     否
                                  ******                                      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9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
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0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 年 9 月 2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
签的告知函》,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
行动关系解除。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
和持股比例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明确增加或者
减少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计划,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 12 个
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股份权益变动,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
除引起。
      1、一致行动关系的产生
      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金永红、何敏超、张品
章、宇瞳合伙及智仕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同意保持
一致行动。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智瞳合伙作为金永红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于 2017 年 12 月设立后,自动加入到上述一致行动关系
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谷晶晶、金永红、何
敏超、宇瞳合伙、智仕合伙及智瞳合伙。《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协议各方在涉
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事项时,均保持表决意见一致,协议有效期自各方
订立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时止。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一致行动人协议》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届满。
      2、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
      2022 年 9 月 2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
签的告知函》,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
行动关系解除。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形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已质押数量(股)
  1         张品光      直接           45,423,921             13.48%          29,387,500
  2         姜先海      直接           14,420,454              4.28%           6,975,000
  3          张伟       直接           13,711,092              4.07%           6,480,000
  4         金永红      直接           10,804,092              3.21%           7,309,092
  5         谭家勇      直接           10,658,864              3.16%           4,875,000
  6         何敏超      直接               9,113,863           2.70%           5,595,000
  7         谷晶晶      直接               6,499,858           1.93%           4,515,000
                                      1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形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已质押数量(股)
  8          林炎明        直接               1,995,000           0.59%           1,290,000
  9          张品章        直接                765,000            0.23%                      -
  10        宇瞳合伙       直接           34,436,199             10.22%                      -
  11        智仕合伙       直接           11,477,454              3.41%                      -
  12        智瞳合伙       直接               1,518,750           0.45%                      -
                合计                     160,824,547             47.73%          66,426,592


      注:1、张品光、谭家勇、姜先海、张伟、谷晶晶、金永红、何敏超、林炎明、张品章

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5,310,017 股,持股比例为 37.19%,

其中间接持股数量为测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导致差异;2、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

份均不存在被查封的限制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内容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同确认:《一致行动人协议》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到期

后不再续签,自动终止。该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

行使股东及/或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或董事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协议。公司的任
何股东单独均无法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或通过可实际支配的公司
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不存在《收
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
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3)投
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通
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组织。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13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形。




                                 14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3、《一致行动人协议》;
   4、《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何敏超、谷晶晶、金永红、林炎明、张品章




                                 东莞市宇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炎明


                               上饶市信州区智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品章


                                 东莞市智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永红




                                               日期:2022 年 9 月 20 日




                                 17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何敏超、谷晶晶、金永红、林炎明、张品章




                                 东莞市宇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炎明


                               上饶市信州区智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品章


                                 东莞市智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永红




                                                日期:2022 年 9 月 20
日




                                 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
                   限公司                                             海东路 99 号
股票简称           宇瞳光学                        股票代码           300790

                   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
                   家勇、何敏超、谷晶晶、金
                   永红、林炎明、张品章、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莞市宇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
称                 (有限合伙)、上饶市信州区        讯地址                 海东路 99 号
                   智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东莞市智瞳实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张品光、张品章及其控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暨一                            制的智仕合伙因亲属关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致行动关系终止,股份数量                           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量变化         不再合并计算)                                     林炎明与宇瞳合伙、金
                                                                      永红与智瞳合伙因控制
                                                                      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张品光为公司第一大股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
    大股东         东)                            控制人             无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暨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本次权益变动前,十二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民币普通 A 股 160,824,5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73%;张品光、谭家勇、
露前拥有权益的合
                   姜先海、张伟、谷晶晶、金永红、何敏超、林炎明、张品章作为共同实际控
计股份数量及占上
                   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5,310,017 股,持股比例为 37.19%,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其中间接持股比例为 3.54%。
      比例




                                              19
                    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各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张品光持有 45,423,921 股,占比
                    13.48%;宇瞳合伙持有 34,436,199 股,占比 10.22%;姜先海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
                    14,420,454 股,占比 4.28%;张伟持有 13,711,092 股,占比 4.07%;智仕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伙持有 11,477,454 股,占比 3.41%;金永红持有 10,804,092 股,占比
有权益的合计股份
                    3.21%;谭家勇持有 10,658,864 股,占比 3.16%,何敏超持有 9,113,863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占比 2.70%;谷晶晶持有 6,499,858 股,占比 1.93%;林炎明持有
                    1,995,000,占比 0.59%;张品章持有 765,000 股,占比 0.23%;智瞳合伙持
                    有 1,518,750,占比 0.4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2 年 9 月 20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暨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时间及方式
                    是□         否□        不适用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明确增加或者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少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计划,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
否拟于未来 12 个
                    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
  月内继续增持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股份权益变动,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不适用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不适用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20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何敏超、谷晶晶、金永红、林炎明、张品章




                                  东莞市宇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炎明


                                 上饶市信州区智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品章


                                  东莞市智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永红




                                                 日期:2022 年 9 月 20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