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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阎磊)2023-04-2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阎磊)


    本人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无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不存在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
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

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
                       第二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
                     第三届董事会   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6 月 21 日
                       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
                                    意见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独立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2022 年 8 月 26 日
                       第六次会议   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14 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意见
                      第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

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管保持联系,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对公司经营

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

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情况、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

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情况说明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独立董事:阎磊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