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祥婷)2023-04-2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孔祥婷)
本人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无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不存在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
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
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
第二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
第三届董事会 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6 月 21 日
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
意见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独立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2022 年 8 月 26 日
第六次会议 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14 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意见
第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
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管保持联系,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对公司经营
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
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情况、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
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情况说明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独立董事:孔祥婷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