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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网壹创: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9-10-14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19-003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8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核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3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76,852,100.0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89,147,900.00 元。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4610 号《验资报

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近日
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放募集资金数额(元)             用途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301040160014103991          350,238,705.07        品牌服务升级建设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310010010120100874496        367,011,998.73
            行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301040160014103991,截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专户余额为 350,238,705.07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品牌服务升级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伊苹、朱东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
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
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壹拾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310010010120100874496 , 截 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 , 专 户 余 额 为
367,011,998.73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伊苹、朱东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
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

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壹拾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